作者a111128 (猴)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購買現金抵用券後,業主將店頂給別人
時間Fri Jun 2 15:37:55 2017
大家好,小弟最近遇到了下的的狀況,想請問該如何處裡是好
我在去年3月向某個腳底按摩店買了一本現金抵用券
使用幾次後因為某些事情‧所以後續沒有再過去使用,
一直到今年年初,發現店更改店名,便訊息過去問該店家,
店家告知原本的券是可以繼續做使用的,就在四月要過去做使用時,店家告知經營者更換
所以無法做使用,然後給了我錢經營者的電話,但我打過去,前經營者說店已頂給現任
經營者,請我找他們負責;然後我就上消保會做投訴,對方無回應,後續申訴有開會
但對方無到場;在上網搜尋之後發現在三月的時候該店家的負責人已更換
請問這樣子的狀況我該找前業主或現任業主呢?
另外想請問有任何比較適當的方式可以做解決嘛?如果提告的話會需要告哪一方面呢?
以上再麻煩各神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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