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ue (auue)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衣服下水剪標後發現瑕疵
時間Tue Dec 29 21:06:30 2015
12/13 我前往民權東路上的Esprit特賣會購物,並在12/19將那天買的針織衣首次下水洗
,衣物完全按照洗標洗滌,還使用洗衣袋保護。沒想到…拉開洗衣袋傻眼,袋中皆是棉絮
,衣服上更是慘不忍睹,棉絮可輕易撕除,而非一般經由摩擦起毛球狀。
由於針織衣顏色特別,所以可排除其他衣物棉絮所為,僅能眼看沾於衣物上的棉絮隨風飄
揚。(文後有衣服狀況照片)
當晚,我傳郵件告知Esprit客服上面的情況,得到的回覆是這樣:
12/21客服請我回傳針織衣照片及收據。
12/22客服請我將商品拿至鄰近店櫃寄回公司進行衣物測試。
12/23客服取消店櫃協助寄回動作,我被要求改至台北暢貨中心更換等值商品,不能超過
、不能補差價。(考量成本效益問題,我詢問是否得改為退款)
12/23客服說明:衣物由纖維組成,於第一次下水洗滌時或多或少會有纖維跑出,並不造
成衣物本身破壞,此不為商品瑕疵,恕無法提供退款。
12/24客服來電,再次重複回應,堅持立場。
下列為無法理解之處:
一、商品瑕疵部分
(1) 12/23客服回應:此不為商品瑕疵。我特地去查看衣服用料,衣標註明為100%亞麻
,亞麻特性為高韌度纖維,強度是棉纖維的1.5倍。我確信下水洗滌或多或少會有纖維跑
出,但不該是超乎合理範圍。便宜或昂貴的衣物都購買過,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不可思議
的情形,就像是純棉T亂洗,也不會有這種情形發生,更何況強度是棉纖維1.5倍的亞麻。
(2) 尚未進行衣物測試即認定非瑕疵商品,僅能更換等值商品。
二、指定地點換貨部分
(1) 針織衣折扣後以996元購買。因我住基隆,考量交通及時間成本不符合成本效益後,
詢問是否可以退款被拒絕,再詢問是否得至鄰近店櫃抵用補差額又被拒絕,最後詢問是否
得寄送同色同款給我,我再將商品連同發票一併寄回,客服亦以公司不想負擔郵資,我還
是被拒絕。
(2) Esprit堅守立場:只能到台北暢貨中心三處指定地點換貨,更換等值商品,亦不接受
更換高於996元補差額的行為。
一樣要收回商品,補差額一樣列入當月營收,無法理解拒絕退款或堅守至指定地點更換等
值商品情事,難道剪標下水後才發現商品有問題,是消費者應承擔的責任?請問大家認為
還有其他解決辦法嗎?
若文中觀念有誤,請不吝指教,鞭小力一點,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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