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allen (allenQ)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平板電腦退貨問題
時間Fri Oct 5 12:42:57 2012
這幾天在露天買了一台nexus7
其實是老哥要買要我幫忙查跟買
因為他要看pdf,想說要買台平板來用
結果他自己有去賣場看展示,結果我問他七吋的可以嗎
他也只是大概覺得可以,於是我就查了查
決定買nexus7,買來之後,我有打開包裝跟開機測試
後來測試沒啥問題,就交給老哥去用
結果隔天他跟我講說他覺得七吋跟他note那台差沒多少
結果要我退回去,
天啊,(/‵Д′)/~ ╧╧
後來我有問賣家,賣家有問我是否有拆封
我說有拆封跟開機,賣家就說拆封不能退貨了
那現在我有寫信給賣家說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
賣家還沒回覆
但我又查到消保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有使用就解除解約權
那想問大家如果賣家還是不肯給退
那這件事該怎麼處理好呢
1.是跟寄存證信函給賣家來"歡",但我又想到有使用的話,大概就站不太住腳
2.還是當二手拿去賣掉呢?
我個人自己想法是退一步賠償一部分給賣家,畢竟有拆開,
賣家也說這變成只能當二手來賣
而且查了新聞,賣家是可以依民法要求我恢復原狀的
但是有用過應該很難恢復原狀
但我就有個疑問,像是這種電子產品
如果開機覺得不好,非瑕疵因素,還能用七天鑑賞期嗎
最後大家給我點意見吧,本人苦惱中( ̄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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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32.146
1F:推 kaoru7568:強硬一點直接1,檢查商品之必要動作應該不影響19條權利 10/05 15:22
2F:推 phantomli:前提是該買賣符合消保法之郵購買賣猶豫期解約條件。 10/05 15:25
那請問P大,對方是露天賣家,NEXUS7是美國買回來,再賣給我們買家的,用貨到付款
這樣的條件不符合解約條件嗎?
※ 編輯: enterallen 來自: 114.43.232.146 (10/05 15:59)
3F:推 phantomli:要出賣人符合「企業經營者」(簡單講,就是販賣為業,不 10/05 16:51
4F:→ phantomli:以公司為限,個人亦可~)有些是個人單賣一、二台,這種 10/05 16:52
5F:→ phantomli:就不見得符合~如果你的賣家本身就是商家在網路上賣,就 10/05 16:52
6F:→ phantomli:不用擔心~ 10/05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