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paris (蒼人奔鹿)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鞋買了一個月裂開
時間Sun Sep 23 17:14:26 2012
我在網拍購買一雙帆布鞋
評價大約5千左右的韓貨賣家
買不到一個月,穿過2-3次
(沒有穿去運動)
鞋面和側面處裂開
我有請賣家跟廠商反映,已經5日沒有消息
請問如果賣家無法處理
有什麼其他辦法可以退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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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4.85
1F:→ depravity:除非你能舉證是品質有問題 (單純妳說的這些還達不到) 09/23 18:51
謝謝
就常理來說,一般全新正常的鞋子和正常的穿法,是不可能穿2次就壞掉
也是穿過以後,才知道品質這麼差
※ 編輯: jeparis 來自: 220.136.44.85 (09/25 06:18)
2F:→ depravity:我沒有鞋子是一個月只穿兩次的 所以穿兩次是否是常理?? 09/25 15:43
3F:→ depravity:我換新鞋一定是兩三天內就走10公里以上 確定沒事 09/25 15:45
4F:→ depravity:妳這樣是否符合盡速檢查義務也難說 XD 09/25 15:45
問題是只要''穿過''.賣家就不給換了
若今天我是在買回來7日內,只要有穿出去走過
鞋子裂了,也不能換
我去信說換或維修
賣家也不願意維修
※ 編輯: jeparis 來自: 220.136.44.85 (09/25 16:37)
※ 編輯: jeparis 來自: 220.136.44.85 (09/25 16:39)
5F:噓 depravity:七日內是一個誤解 = = 09/26 01:12
6F:→ depravity:妳不能舉證是產品瑕疵本來就不用給退 09/26 01:12
7F:→ depravity:妳可以民事告對方然後申請鑑定輸了就裁判費鑑定費都妳付 09/26 01:14
8F:→ depravity:贏了 裁判費可以跟對方要(要是妳訴之聲明有寫) 09/26 01:14
9F:→ depravity:鑑定費法院會跟對方要 就看妳要不要賭大點 XD 09/26 01:15
10F:→ depravity:瑕疵和七日無關 妳要行使猶豫期解約權七日就該行使 09/26 01:18
11F:→ depravity:她寫啥違反法律只有寫爽而已沒有效 09/26 01:18
12F:→ enterpirse:問題在證據 01/05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