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911xxx (bella oops)
看板consumer
標題[心得] 購買票卷郵寄失竊
時間Wed Aug 15 22:58:08 2012
7/10號在寬宏售票線上刷卡,買一張9/8太陽劇團$3800的票,買完後發現9/8還有要看別的表演,所以馬上聯絡寬宏要將9/8的票換成9/7。
寬宏表示請將9/8票寄回才可換票。
7/26寬宏來電問我將票寄回了沒?我説還沒收到票~
寬宏幫我問郵局,郵局説7/12就投遞成功,還簽收我的名字。
但我完全沒收到票,家人也沒收到,
就是有人冒用我的名字簽收那封掛號(無蓋章及核對證件)
寬宏回應要我跟郵局追那封信or賠償,只有購票證明沒票就無法進場。
(想進場就得有票)
郵局回應:寬宏有無其它補救辦法,郵局規定價只賠$575,或郵差賠(但郵差不想賠)
我在中間兩邊問了好幾天,都沒結果!
很沮喪~每個人都説報警沒用,但我還是去報案,購票證明/郵差姓名/簽收的簽名影印本所有資料都備齊。已以偽造文書案呈報上去。
再來我爸就打去郵政總局投訴(我也寫mail去郵政總局意見箱投訴,還有消保會/消基會,還有廟裡擲杯問神明。
以上是7/26~8/7我所能做的處理方法。(從憤怒到沮喪失望,直到現在的平靜)
8/9消基會收到我的申訴發文給寬宏,變成寬宏跟郵局討論如何處理。
8/15今天消基會打給我結論是:郵局承認疏失願意賠償寬宏,寬宏會寄9/7的票給我。
我發覺民眾的權利真的很容易被吃掉,以我自己去爭取真的就只有自認倒霉這條路,我之前有在郵局版詢問掛號遺失的文章(你們可以去找找)那時看到底下那些人的推文真的很生氣,明明就郵差的錯還不承認。
現在我希望偷票那個人9/8那天會拿那張票進場看表演(票是對號入坐)這樣就抓的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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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224.172
1F:推 sggs:幫m 08/15 23:10
2F:推 pika08:就我的邏輯而言,應該由寬宏直接去報案比較合理,因為排位 08/16 01:28
3F:→ pika08:是由寬宏來排,他們來抓比較容易,另外假如是又被轉手,買 08/16 01:29
4F:→ pika08:到的人只能認裁,而兇手仍逍遙法外;又或者兇手會說跟不認 08/16 01:30
5F:→ pika08:識之黃牛購買阿里不答的一堆;重點還是看法官怎麼想 08/16 01:31
6F:推 phantomli:以法律角度來說,被害人是收信人(被偽造簽名及侵權), 08/16 08:59
7F:→ phantomli:也是整件事情的中心(關連最近),由原PO報警較為妥當( 08/16 09:00
8F:→ phantomli:畢竟事關己才會盯著追著),至於9/8的座位場次,可以提 08/16 09:02
9F:→ phantomli:供給警方,希望當天可以勞駕他們去現場,就算票是脫手販 08/16 09:02
10F:→ phantomli:出,也可以循線去追上游,不然戲散了,人也走了~ 08/16 09:03
11F:推 yspen:如果我是鴿子遇到這種案子一定超開心 甕中捉鱉 破案率百分 08/16 11:02
12F:→ yspen:百 08/16 11:02
13F:推 depravity:鱉可能沒有來 08/16 11:23
14F:→ rock911xxx:如果鱉沒來也只能算了~至少我該做的都做了。 08/16 12:37
15F:→ rerun:重點是:以後這種票還是親手取票比較好! 08/17 01:48
16F:→ iscu:有點腦袋的警察應該不會想辦 票賣給第三人 要抓有點難度 08/17 14:32
17F:→ depravity:警察很容易是啥都不想辦 就算好破案 犯罪率那項也升高 08/17 15:29
18F:→ yspen:管他票賣第三人第四人 我就是抓X月X日X時坐在這個位置上的人 08/17 18:06
19F:推 depravity:那個人只要能證明他是公開市場買來的位子就是他的也無罪 08/17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