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wlomm (合氣小子)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請問洗衣定型化契約第四條所謂期間
時間Mon May 21 17:45:53 2012
各位前輩好
最近小弟遇到大家常見的洗衣糾紛
店家延遲歸還
小弟5/3送洗, 店家說約7-10天洗好
但小弟至今仍拿不回我們送洗的物品
想請問一下前輩
"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
第四條 送洗衣物之洗滌期間
洗衣業者應於約定期間內完成洗滌,
未約定期間者,應於收受送洗衣物後十五日內完成之.
逾前項期間五日後仍未完成洗滌工作者,洗衣價應予減半。
第二項所謂的"逾前項期間五日後"
是指"約定期間"五日後; 還是"十五日內完成"的五日後?
爬文好像沒有提及這個問題
希望前輩能為我解惑
謝謝前輩們
(我想要向洗衣店開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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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80.66
1F:→ najoy:這條分二句看"有約定"跟"無約定" "逾前項期間五日"指的是 05/22 01:41
2F:→ najoy:"有約定"的部份 而無約定的部份規定"最晚15日內完成" 05/22 01:42
3F:→ najoy:以你的狀況來看是"逾約定十日 仍逾五日後 洗衣價應序減半" 05/22 01:43
4F:→ najoy:也就是7-10日-為約定時間 11-15日逾期不減 15日以上 減半 05/22 01:44
5F:→ najoy:不了解這一條法規 我是單看你貼的這一條來解釋的 有錯請指正 05/22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