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yun1105 (小亞)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網路預購商品部份斷貨可否整筆取消訂單~
時間Tue Jan 10 09:48:37 2012
100年12月底我和朋友合購二雙雪靴
當時網上有說購買二雙可以免運費,
所以我們就一起付款預購了~
後來昨天我發現我預購錯一雙雪靴,
於是馬上跟賣家說此情況,
賣家回覆說我預購的另雙雪靴"斷貨",
我預購錯那雙貨已到賣家手上,
要求我必須負擔運費(因一次購買二雙才免運)
我一再拜託他可否將我預購錯誤那雙出轉售給別的買家,
我實在不想買一雙明知訂錯的鞋而且還要另外加運費,
但賣家一再表明不願接受二雙都辦理退款,
一直要求我要付擔已預購到那雙的運費或者換別的款式,
我們講了十七分鐘的電話最後賣家只願意再等待一星期
看這期間有沒有買家要購買此雙鞋,
若無人要買我就必須負擔運費買回。
我想請問了解消保法的各位前輩,
像我這樣的情況可否要求二雙都不要直接退款,
畢竟我到現在連什麼影子都沒看到,
而且又堅持要我付運費這也太沒有道理了,
可否拜託各位前輩幫幫我想想有什麼辦法可行,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77.47
1F:推 phantomli:拆成二個部分看:鞋費跟運費。鞋費部分,看有無消保法19 01/10 10:31
2F:→ phantomli:條之適用,有的話,可以解除契約,不用負擔這個錢。運費 01/10 10:32
3F:→ phantomli:的話,應是指「寄給另一位合購」的運費,這個本就會因為 01/10 10:33
4F:→ phantomli:解約之後無合購減免的優惠而必須支付,沒什麼好主張的。 01/10 10:33
5F:→ phantomli:另外,若屬「代買」預購品,則無消保法適用,因為非屬買 01/10 10:35
6F:→ phantomli:賣,而是委任,這就連解約退錢都沒得主張~ 01/10 10:35
我不太懂"預購" "代買" "進貨再售出的一般買賣業" 這之間如何去辨別?
而且網頁並沒提到"代買"二個字都是寫"預購"商品,
這也算是"代買"嗎?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0:39)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0:41)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0:43)
7F:推 phantomli:代買就是,她幫妳訂貨,收取轉售費用,而買賣價是直接給 01/10 10:46
8F:→ phantomli:貨物的來源;消保法規範到的郵購買賣,是本身在做商品買 01/10 10:47
9F:→ phantomli:賣的企業經營者。二者最大的差別在於,買賣那種不是基於 01/10 10:47
10F:→ phantomli:特定消費者的需求而進貨,是進貨來賣給不特定人,所以退 01/10 10:48
11F:→ phantomli:貨回去沒差,再賣掉就好了,但是代買,他只是收跑腿費, 01/10 10:49
12F:→ phantomli:本身沒在賣東西,所以退給他沒有道理~ 01/10 10:49
13F:→ phantomli:至於是哪一種,屬事實問題,遇有爭執,只能請法院認定後 01/10 10:50
14F:→ phantomli:以判決處理。這塊是司法權的領域,板友幫不上忙~ 01/10 10:50
謝謝幫忙解答~
不知可否從他的拍賣網頁去認定此商品是否屬於"代買"呢?
而且他在關於我中也註明了這句話"我不是製造商,只是進韓國鞋款銷售"
可否用來辨別非"代買"而是"買賣業"呢?
剛剛本人打電話請教消保會告知本人此情況若依消保法,
在認定"代買"這塊會有問題及爭議,
就如上面那位板友所說的那樣,
但依我的情況應該依民法第345條,
主張因賣家無法履行雙方認定的買賣契約
而契約不成立可以要求全額退款。
剛剛已發MAIL給賣家了~
希望此事可以圓滿落幕。
結果我再上網分享給各位~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0:54)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1:00)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1:45)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2:03)
15F:推 phantomli:原PO有點混淆在一起了,可以用345,就可以用消保19,該 01/10 12:07
16F:→ phantomli:賣場很明顯是做營利使用,只是類此情況究屬345之買賣, 01/10 12:08
17F:→ phantomli:或528之委任代買,首要釐清。其次,該錯誤是發生於何人 01/10 12:09
18F:→ phantomli:,是原PO只是下錯,或對方搞錯,這也會是責任歸屬的重點 01/10 12:10
19F:→ phantomli:,這二點基礎事實沒有確立,後續的法律適用會有偏差。 01/10 12:10
感謝板友熱心回答!
今天不管我當時是否有下錯標,
購買錯誤確實是我的問題,
若他有貨按原下標的明細出貨給我,
我無話可說會收下此產品,
畢竟是我自已的問題!
但是今日賣家已表示其中一雙已斷貨,
要求我必須負擔運費購買已到貨那雙,
我覺得很不合理,
而且我也表明若那雙依舊免運我還是願意購買,
我可以自行吸收此訂購錯款的問題,
但不可以把斷貨產生的運費損失由我負擔,
這樣太不合理了!
賣家難道都不用負擔任何風險嗎?
所有的過錯都是買家的錯,
要不是當時可以免運我不會買這樣產品,
如今斷貨並非我的錯確要我吸收此成本,
我真的不想出這筆錢!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2:29)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2:34)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2:49)
20F:推 phantomli:所以目前的爭執點只在於已到貨那雙的運費?或者說,是因 01/10 13:19
21F:→ phantomli:為斷貨所以不想等(因為訂錯了),要取消,對方不同意依 01/10 13:20
22F:→ phantomli:免運費的優惠計算~是這樣的嗎? 01/10 13:20
23F:推 phantomli:換個問法好了,假設鞋子一雙都是1400,運費100,現在爭 01/10 13:30
24F:→ phantomli:執的金額是1400?100?還是1500? 01/10 13:31
我說清楚點好了(以下金額是假設的)
賣場上買一雙鞋是1300+運費100=1400元
買二雙鞋是1300*2+免運=2600元
目前的情況是我購買二雙支付了2600元
其中一雙斷貨停產了,另一雙我訂錯款的已到貨,
賣家要求我訂錯那雙必須支付1300+100運費=1400
所以等於退我款項2600-1400=1200元
今天重點在於我不想出那100元運費~
訂錯款我的錯,但斷貨造成的運費為何是我必須負擔?
我本來買一雙只要1300,現在卻因為他斷貨我必須支付1300+100=1400。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4:18)
25F:推 phantomli:這事真是曲折,現在終於搞懂了~照這樣說,那運費優惠在 01/10 14:53
26F:→ phantomli:下訂時已發生效力,自不得因事後非可歸責於買受/委託人 01/10 14:54
27F:→ phantomli:之事由,任意加回去。只是,這金額的訴訟利益太低,只能 01/10 14:55
28F:→ phantomli:試著跟對方溝通,或是以其他條件處理~打官司不划算。 01/10 14:56
非常感謝板友熱心的回答~
本人會努力和賣家溝通看看,
希望可以整個訂單取消,
若不可也希望可以維持免運費。
※ 編輯: yayun1105 來自: 61.231.77.47 (01/10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