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風)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網拍瑕疵換貨"寄回期限"問題
時間Mon Dec 19 09:05:51 2011
所謂七日「退貨權」(註),他只要求在到貨七日內,對出賣人(例如店家)
表示:「我要退貨。」這樣就可以了~
這個表示可以用二種方法為之:1.二話不說,直接把貨寄回去。
2.書面表示退貨,再處理貨物取回/寄回的細節。
沒時間處理寄貨的人,至少要走第二條路,先通知要行使退貨權,以免權益受損。
(退貨權是屬於形成權,七日除斥期間屆至,就化為一縷清煙,不得再行使~)
註:拜託別用商人亂講的「鑑賞期」字樣,這是消費者的權利,不是店家給的恩惠。
只有不合於消保法第19條規定(例如實體店家)額外給的才算是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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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2.165.102
1F:→ sindyevil:其實是猶豫期 12/19 13:43
2F:→ sindyevil:可以搜索下消保法字0000000824號 行政函釋看下 12/19 13:45
3F:→ phantomli:猶豫期、退貨權,一樣啦。不就是在猶豫要不要呢~^^ 12/19 13:50
4F:推 superstar100:非常謝謝您 12/19 15:30
5F:→ ChrisBear:消保19法定解除權 係法律賦予給消費者的優惠 12/20 01:47
6F:→ ChrisBear:民法還找不到這麼爽的條文 12/20 01:47
7F:→ AfaLee:實體店家建議上色,很多人通常都會忽略沒看見.. 12/20 09:50
8F:→ depravity:這種人上色他也會挑自己想看的看 12/20 12:21
9F:推 sggs:幫m 12/23 21:09
※ 編輯: phantomli 來自: 175.182.165.102 (12/12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