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喵)
看板consumer
標題[閒聊] 第一流的中華電信
時間Sun Nov 27 01:23:03 2011
這期的帳單剛好轉換方案MOD 是大月(31)天的時候
A方案 210 用11天 B方案 900用 20天 他算法是
210/30*11 =77 +1099/30*20=733 (和網路綁約方案)
也就是說 他不管大月小月 都除以30
然後在大月換的時候是收妳/30*31 不是/31*31
多收將近一天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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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66.9
1F:→ WarmWen:所以 11/27 12:57
2F:→ gigatt914:種花電信不意外 11/27 23:59
3F:→ asukayi:其實這部份在HiNet租用契約內有標注「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 11/28 09:56
4F:→ asukayi:之1/30」,申請MOD時會多簽一份「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服務 11/28 09:57
5F:→ asukayi:契約」,在第十條也有說明「其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 11/28 09:58
6F:→ asukayi:收」,內容應該還滿明確的 11/28 09:59
7F:→ fireflyyen:所以是事主自己沒看清楚契約內容? 11/28 11:58
8F:→ depravity:當然是主張消保法12條第一項了 11/28 12:57
9F:→ depravity:而且那個計費方式還照成MOD有一天被收兩次費用 11/28 12:58
10F:→ depravity:因為附合方案的第一天和MOD最後一天重疊 11/28 12:59
11F:→ depravity:網路和MOD轉換日差一天她已對他有利方式計價 11/28 12:59
12F:→ depravity:那個條款 他只有一個月虧七個月會賺 顯失公平顯而易見 11/28 13:00
13F:→ depravity:另外網路斷訊不到六小時不補償那條也是抗議就補妳 11/28 13:02
14F:→ depravity:在我想法這兩條都和網購寫著拆封恕不退換一樣 11/28 13:02
15F:→ depravity:寫來自爽唬人用的 = = 11/28 13:03
16F:→ depravity:且獨佔.寡占.完全自由競爭市場對公平與否的檢視本就不同 11/28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