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io (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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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墾丁租機車要注意!!
時間Wed May 4 00:00:05 2011
※ [本文轉錄自 Car-rent 看板 #1Dm2HycU ]
作者: grio (喇叭) 看板: Car-rent
標題: [討論] 墾丁租機車要注意!!
時間: Tue May 3 23:51:19 2011
此文章是幫人PO文,歡迎轉PO文章。
墾丁租的機車,在無外力碰撞下,
時速不超過60直線行駛,會變成這樣(車頭骨架斷掉) 你們信不信?!
摔車後仔細一看,原來車架是利用焊接連接起來的,
從焊接點處直接斷裂,租車租竟然租到這種車,
我自己都難以置信,這間車行實在有夠黑心,
這種車還敢租給遊客使用,根本就是草菅人命!!!!
還車時,這間車行還威脅我們償還12000的修車費用,
否則不放我們離開墾丁!!你說誇不誇張?!!
去墾丁遊玩時租車要小心,注意車行的品質及老板的態度(某"艾X"租車行)!
這次車架的斷裂很幸運我們從山上剛下到了平地,我跟鴻鴻只是摔傷,
如果是在山上後果將會是如何!!!(請大家可以重新轉貼,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有圖有真相
http://ppt.cc/;UO3
http://ppt.cc/;PiQ
http://ppt.cc/GVb7
http://ppt.cc/d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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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39.48
※ 編輯: grio 來自: 122.117.39.48 (05/03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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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39.48
1F:推 lunaxxx:叫車行賠償阿 醫藥費少不了吧 05/04 00:07
2F:→ grio:我朋友說:醫藥費跟精神賠償機車行無法支付,他的意思就是要 05/04 00:38
3F:→ grio:就是要告我就法院見 05/04 00:39
4F:推 hoboks:那就法院見 05/04 01:43
5F:推 lunaxxx:那就是法院見阿...車行租這種車站不住腳吧 05/04 12:13
6F:推 depravity:她吃定你 不會長途跋涉去跟他上法院 事發地 營業地 05/04 15:39
7F:→ depravity:要租車 就一定是非本地 = = 05/04 15:39
8F:→ hoboks:還有業務過失傷害等他哩 你不把他告上法院他已經萬幸了 05/04 18:59
9F:→ grio:就是欺負遊客...誰租到誰倒楣 05/04 20:26
10F:推 sggs:業務過失傷害會留前科吧…不告真是可惜了 05/04 20:38
11F:推 goodorange:原PO是我朋友,因為是她們是一群女生出遊所以被老闆虎 05/04 22:35
12F:推 goodorange:的團團轉,且老闆態度極差,一直想吃定他們是外地人。 05/04 22:38
13F:→ hoboks:六個月內都可以補告業務過失傷害 05/05 13:08
14F:→ hoboks:告訴人可以不用去屏東出庭 被告得出庭否則會被拘提、通緝 05/05 13:09
15F:推 liaing:應該有刑事上的業務過失傷害了 記得6個月內 然後再補提民事 05/05 13:40
16F:→ liaing:給付瑕疵 再來爭取醫藥及精神撫慰金 05/05 13:41
17F:→ grio:可是她們被唬住,說不賠錢就不給他們離開 05/06 00:39
18F:→ grio:所以他們就被迫簽下和解書 05/06 00:39
※ Raidinfo: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06 22:32
19F:推 sggs:店家懂法律才會說簽了不用賠,不簽要賠一萬二,避免刑事追訴 05/08 10:50
20F:→ sggs:簽的人滿20了嗎?不滿問問法定代理人要不要出馬 05/08 10:50
21F:推 hoboks:給Raidinfo 簽和解書也沒用 刑事告訴權無法拋棄 05/08 18:20
22F:→ hoboks:六個月內反悔想告都可以告 記得去驗傷 05/08 18:20
23F:→ hoboks:如果你們不爭取自己的權利 那 我也沒話說 05/08 18:20
24F:→ hoboks:不給離開還有妨害行動自由的可能 警察的話聽聽就好 05/08 18:21
25F:推 sggs:樓上專業的出來說話了 05/1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