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07 (零零7)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買了皮夾可以退貨嗎?
時間Sat Apr 23 23:54:35 2011
我於4/22在實體店面買了一個皮夾
今天才發現放零錢那邊有一道像刀痕的痕跡(應該算瑕疵吧)
想要拿去退貨
有以下的疑問
1.進板畫面寫的產品是否有瑕疵?
有: → 原則上只能換貨,
但在某些情況,可以退貨
^^^^是指什麼情況呢?
2.民法第三六五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
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我是不是可以用上面這條來要求退貨呢?
3.如果店家有告知只能換不能退,是否就不在民法管制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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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9.248.76
1F:推 ChrisBear:為什麼不看364呢? 解約要重大瑕疵....不是說有瑕疵就可 04/24 00:53
2F:→ ChrisBear:359=瑕疵輕微可以減少價金 要瑕疵重大才能解約 04/24 00:53
3F:→ ChrisBear:如果屬於種類之債則可用364主張換貨 04/24 00:54
4F:→ zero07:364不是比較屬於換貨的嗎? 因為我本身是比較傾向想退 04/24 01:07
5F:→ zero07:還是我會錯364的意思 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是指? 04/24 01:09
6F:推 ChrisBear:可以在359之外選擇重新要求換一個無品質之物 04/24 02:36
7F:→ ChrisBear:又不是有瑕疵就可以解約...要達到依一般社會通念 04/24 02:36
8F:→ ChrisBear:所無法忍受的程度才可以 簡單的說必須要屬於重大瑕疵 04/24 02:37
9F:→ zero07:我大概了解了 謝謝 04/24 10:15
10F:→ liaing:重大瑕疵的話,說白了就是類似影響使用功能上的瑕疵之類 04/26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