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8059 (SD)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存證信函內容這樣寫對嗎?
時間Sun May 30 21:54:33 2010
正本:台灣x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內容:
本人 xxx 為小女 xxx 之法定代理人,小女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於 xxxxx 向貴公司業務
xxx 訂購大地之美、從空中看世界各乙套,訂金陸佰壹拾元整,總價壹萬肆仟伍佰捌拾
元,分十八期每期捌佰壹拾元,現已付款六千四百八十元(含訂金)。
由於小女年齡未滿二十歲,且於簽約之時未知 會本人,而貴公司於簽約後亦未善盡告知
監護人之義務,經與小女商談,並裁量其經濟狀況後決議如下:
一、本人聲明此次交易無效,請同意退還 該套書籍,並返還已付款項六千四百八十元,
請於文到三日內將該筆款項匯入郵局帳號xxxxxxxxxxxxxx。
二、貴公司於日前所寄出之書籍將與此信同時如數歸還於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0號5
樓之1。
三、對此次取消交易造成貴 公司困擾,本人深感抱歉。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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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以嗎?
是否要再增刪什麼呢?
其實這硬該是要請我爸寫的
只是想先草擬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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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雙子座
不花心
只是有雙重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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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73
1F:推 obluda:以上good 05/30 22:00
2F:推 hoboks:nice 記得要全數要回來 05/30 22:26
3F:推 legist:可以補的: 訂單編號 還有要求對方 敬請配合 以免訟累... 05/31 00:45
4F:→ legist:另外也要注意 女兒在最後一次繳費時 是否已滿20 05/31 00:45
5F:→ il8059:現在還是18 沒有訂單編號 業務員沒給 謝謝 05/31 01:16
6F:→ hunder:這個可能還是會到訴訟或要協調才能解決= = 05/31 22:54
7F:推 hoboks:台灣麥克應該很愛打官司吧 我已經看過她們上法院很多次 05/31 23:52
8F:→ hoboks:連十幾年前的案子都可以翻出來上法院 超屌的 05/31 23:52
9F:推 depravity:應該是獲利衰退的時候 企業都會忙著翻舊帳找機會 XD 06/01 11:13
10F:→ roura:十幾年喔.... 06/01 11:15
11F:→ il8059:所以麻煩大了囧 06/01 11:16
12F:→ roura:十幾年前的,是在要什麼啊?第一個想到的是時效問題。 06/01 13:12
13F:推 hoboks:要對方退還書的不當得利 06/01 13:14
14F:→ hoboks:不當得利消滅時效有15年 只能說麥可真聰明 撐了15年才來要 06/01 13:16
15F:→ roura:hoboks大,有判決可查嗎?還是仍在訴訟中? 06/01 13:20
16F:推 legist:好奇...判決字號(伸)+1 06/01 13:32
17F:推 hoboks:聽說是和解了 因為被告的女友有把書給留下來 所以還得回去 06/01 14:06
18F:→ hoboks:印象中是不到15年就去要了 疑你們都沒看過這個故事? 06/01 14:07
19F:→ hoboks:這故事我不知道是聽同學講的還是自己在版上看到的 06/01 14:07
20F:→ roura:(我沒聽過) 06/01 14:20
21F:推 hoboks:我剛努力找本版跟友版也找不到文章 人老了很難記得從哪知道 06/01 14:23
22F:→ hoboks:的 科科 等我問到消息來源再跟大家說好了 06/01 14:24
23F:→ hoboks:我只記得那件事情的被告是醫學系的 小時後被推銷書 06/01 14:25
24F:→ hoboks:長大後本來清理東西時要丟掉 女友幫她保留下來 06/01 14:25
25F:→ hoboks:一整個很賢慧的感覺 如果女友有看到推文出來認領一下啊 06/01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