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ce109 (grace)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這種情形申訴成功的機會大嗎?
時間Thu Apr 1 21:53:59 2010
因為之前在這發文的關係
依賣家要求要我再此申明
本人於99年3月 25日發表文章退或問題已與該公司完成辦理退貨程序
該公司也以處理
並依約於99年4月1日收到該賣場退款(貨款+運費共貳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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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32.144
※ 編輯: grace109 來自: 61.217.32.144 (04/01 22:04)
1F:推 hoboks:nice 04/01 22:28
2F:→ depravity:其實賣家這個要求你可以要求對方付費再提供這個服務的XD 04/02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