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討論]有關LCD板眾的訴訟問題
時間Mon Jul 6 14:07:31 2009
※ 引述《eshew (eshew)》之銘言:
: 以台灣的民事訴訟法而言,普通案件上訴第三審須以判決違背法律為理由,
: 故除了上訴最高法院的普通案件採取律師強制代理主義外,其他類型之民事案件
: 沒有採行強制代理的規定
: 小額訴訟只有兩審,且兩個審級都在地方法院審理進行,不會上訴到高等或最高法院,
: 並且基於小額訴訟的標的以10萬元以下為主,強制律師代理可能本益不符,是故雖然小額
: 訴訟的第二審也是以判決違背法令為上訴理由,民訴法436之32條並沒有準用466條之一
: 第一項的規定,所以兩個審級皆不用委任律師
: 若訴訟遞狀後,消基會無團體訴訟的意願,也不需要把起訴狀副本寄給消基會了,最多是請
: 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即可.
我比較煩惱的是
不請律師
那很多細節會不知道
好比說證據力的問題 (要如何證明DELL他叫人先去匯款...對單獨訴訟不利?)
該主張以哪一條法條攻防
廠商好像吃定了這種小金額的東西請律師不划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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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26.29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220.132.126.29 (07/06 14:07)
1F:→ eshew:所以打團訴才划算呀 07/06 14:08
2F:→ eshew:訴狀的話拿給法服的律師看~ 07/06 14:09
3F:推 newman814:如果有律師願意一人收一百來幫大家打官司,他應該賺死 07/06 14:12
4F:推 amywin:現在監察院要查了 事情好像越鬧越大了 07/06 14:21
6F:→ wahaha99:現在真的應該有個人出來當主揪 不過我沒經驗也沒時間 QQ 07/06 14:22
7F:→ eshew:不是已經有大大要幫大家聲請支命了嗎? 07/06 14:33
8F:→ wahaha99:很多人只有買一台...如果支命就要500... orz 07/06 14:35
9F:→ eshew:訴訟費比支命更花錢的你要知道..... 07/06 14:39
10F:→ solsol:如果你跑過半年法院,每月一趟,一趟來回2小時 07/06 14:45
11F:→ solsol:你會覺得裁判費還不是最麻煩的.... 07/06 14:45
12F:→ wahaha99:集體訴訟不是只要出庭一次,後面交給代理人就好 QQ 07/06 14:47
13F:→ eshew:基本上小額訴訟到庭辯論一次即可,準用簡易程序433-1 07/06 14:59
14F:推 amywin:請問e大是不是在等c大支付命令的結果阿 07/06 15:19
15F:推 eshew:嗯,我跟他說過要等之命聲請狀況再決定 07/06 15:25
16F:推 amywin:那我了解囉 謝謝e大喔 07/06 15:39
17F:推 sodeass:wa大 我就是那種只買一台 但為一口氣 也要告DELL的人 07/06 15:45
18F:→ sodeass:這次槓上了,不要LCD也不要退費了 還要替法院增加收入 OTZ 07/06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