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in531xx (吉他手 喵喵)
看板consumer
標題[討論] 關於抗議遊行
時間Fri Jul 3 23:01:31 2009
之前那篇抗議遊行的似乎不見了?
原po文者有要當召集人糾團遊行嗎?
或者是有哪位大大願意當召集人????
記得幾個小時前 已經有二十幾個人報名了
如果有大大願意當召集人 我第一個報名
一定到~
暑假這時間來的剛剛好
天亡dell也
學生鄉民們放大假了~~~
統一整合大家集合的時間
遊行反擊上新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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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99.86.94
1F:推 f21490310:而且沒打工很閒 (淚目) 07/03 23:02
2F:推 ydauser:嗯對呀不見了XD? 07/03 23:03
3F:→ justin531xx:被呆爾蟹了嗎? 我這篇要河蟹 先拿4.6億出來!! 07/03 23:04
4F:推 sggs:說真的要聚集上千人很難,認真準備小額訴訟可能比較好 07/03 23:05
5F:→ justin531xx:上新聞把事情鬧更大 增加事件曝光率 07/03 23:06
6F:→ justin531xx:不能被洗掉 07/03 23:06
7F:→ ppttcc:都不用上班上課沒其他行程嗎? 07/03 23:07
8F:→ justin531xx:我是這麼想的啦,之前的PO文者有提出這個想法,我認為 07/03 23:07
9F:→ AndiDeris:個人以為 目前還是小額訴訟為優先 07/03 23:07
10F:→ justin531xx:用意很好,如果有人召集我絕對參與 07/03 23:08
11F:→ ppttcc:會遊行通常金額達數十萬以上時才有那種動力~ 07/03 23:08
12F:→ AndiDeris:上街頭是萬不得以的手段 07/03 23:08
13F:→ justin531xx:能夠有人統一一天的時候,橋好大家時間,就可以上了 07/03 23:08
14F:→ AndiDeris:逤訴求沒充分準備就上場 小心被模糊焦點扣帽子 07/03 23:09
15F:→ AndiDeris:若 07/03 23:09
16F:推 add2451:那個發文才22歲 沒攪頭 不意外~ 07/03 23:18
17F:推 a411120:真的去遊行很容易被汙名化... 07/03 23:25
18F:→ jerryhsin:大家消消氣吧!我覺得先從法律著手比較實際喔!加油 07/03 23:27
19F:推 losvin:遊行很容易被汙名化+1 話說本版板規在哪呀? 07/03 23:31
20F:推 luckyman186: 只要大家從心裏打定主意此生不買呆哦 阿呆就輸了 07/03 23:32
21F:→ luckyman186:有想要買呆哦的親朋好友也趕緊把她們從苦海中救出來 07/03 23:33
22F:→ jerryhsin:大家要記得寄存證信函喔~~~我已經寄啦~~~堅持下氣~~ 07/03 23:35
23F:→ djarum:我比較認同直接從法律著手 07/04 00:12
24F:推 Alexkign:其實我在想 OMG執行長如果能出來帶頭應該有很大的影響力 07/04 00:22
25F:推 eggdoegg:我比較認同遊行~去總統府前面一定上新聞 (by 我的經驗) 07/04 00:22
26F:推 jerryhsin:遊行真的是下下策,馬總統看到了,然後呢?只會讓呆鵝笑 07/04 00:33
27F:→ jerryhsin:呆鵝就會用遊行來諷刺我們台灣的野蠻!衣錠要從法律走 07/04 00:33
28F:→ ppttcc:要遊行也要主管機關同意吧~用法律程序比較有效! 07/04 00:40
29F:推 lmdpapala:「遊行真的是下下策」贊成~~ 沒有強制力 只會被說暴民 07/04 00:43
30F:→ Mpower:不可能 07/04 01:18
31F:推 davidlhs:林總就不要想了, 他的下單量真的太大, 合理性就會...了 07/04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