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請教扙約是否成立的問題 (DELL)
時間Fri Jul 3 20:29:50 2009
※ 引述《eshew (eshew)》之銘言:
: 這條是說你的過失要很輕微才可以,輕微到法院認為這種過失常見到可以忽略
: 但要解釋的話很麻煩,詳閱(王澤鑑教授 民法總則397頁以下)
: 我也很怕這條,撤銷後契約法訴訟一定倒,
: 然後我就該另打侵權訴訟了~
我是覺得啦
1.擁有龐大資產與技術團隊的全球第2大電腦供應商
2.今年年初已經出包過一次
3.全站全品項出包
4.出包時間長達9小時
1+2+3+4 怎麼看都不叫做 "輕微又常見到可以忽略的過失"....
除非法官_____....雖然你知道的...台灣常發生...
: 當然不能怪你,標價錯是戴爾的問題
: 你要不是不知道戴爾標錯,才不會跟她締約,讓自己陷於契約狀態不穩定的風險
: 你的表意自由權被侵害,所以你也有這條的撤銷權XD
: 所以才說要打侵權官司贏面才大~
: 8點半,冏我要赴約,現在只剩7分鐘.....
這個打侵權? :P
不太懂,好像很有趣
願聞其詳 (等你回來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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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6.29
1F:推 cmchin:其他網站我不知道,不過在DELL常見或許真的可以算是XD 07/03 20:32
2F:→ cmchin:光台灣今年就2次了,有人統計過他的出包次數嗎?XD 07/03 20:33
3F:推 cyj69:還有...戴爾似乎是以網站直銷崛起的公司... 07/03 20:33
4F:→ bbbing:就這點來說,它的網購系統簡陋得令人難以致信 07/03 20:34
5F:→ wahaha99:倒是滿符合老美那種大剌剌的個性... 07/03 20:35
6F:推 laklak:資方(人苯)權利團體表示........... 下略 07/03 20:42
7F:推 mynameisamik:以後大家都標錯價 先打一個禮拜免費廣告 再發折 07/03 20:54
8F:→ mynameisamik:再發折價券就好囉 07/03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