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res1209 (孤單湧上心頭)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現在消基會或消保會有沒有能做集體訴訟的?
時間Thu Jul 2 23:35:41 2009
人數好像還蠻多的。
首先,rebica大說的,個別提出訴訟也挺有道理的,不過支付命令還是可以先發,
如果DELL異議了,大家在採用個別訴訟的方式,其實也不用個別提,每個縣市組團
提就行了,另外也不用到臺北提(不過支付命令要),按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規定
,得由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管轄(也就是你上網購買的那台電腦在那,就在那告
)。目前就先以聲請支付命令的方式試試看,DELL異議的話,再看是要轉個別還是
怎樣,到時再討論。
第二、請先將你的姓名、地址、完整購買型號、台數、付款方式(不用信用卡號碼
),EMAIL到
[email protected],我不想一個一個用手打。
第三、請將你的訂單(DELL給你的MAIL全印吧)印出來(我這邊沒有印表機),如果
沒有訂單,可能就只能說抱歉了,然後到司法院網站抓,或到各地法院拿委任狀委任
我(委任狀請至
http://ntd.judicial.gov.tw/big5/index.asp?struID=5&cid=49&selectID=645
抓,你把有委任人的都寫上你的名字,受任人都寫上我的名字,法院改成臺北地
方法院),並到各地戶政事務所辦印鑑證明(限戶籍地),最後將訂單、匯款單
影本、委任狀、印鑑證明等資料寄到: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呂明龍收。
第四、除了必要資料外,請不要將個資給我,給我我也沒用,不過正妹附照片來
,我是不反對。
第五、因為後天是星期六了,應該下星期才收的到,平常要上班,所以六日才能
整理,下下星期一再將處理情況整理在板上,請不要急,謝謝。
最後,這部分是不是能申請支付命令,我也不是很肯定,能不能成功,我也不知
道,反正只要五百元,就當送給國家吧,沒成功別怪我就好了。
還有,我只有一台電腦,千萬不要趁機寄病毒給我,不然我會哭哭。
--
兩津勘吉:戀愛就是要當面定輸贏的。
電 極 +:警察先生,可是你現在還是單身,
難道說你當面定輸贏都是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51.165
※ 編輯: ceres1209 來自: 211.76.51.165 (07/02 23:37)
1F:推 blueqoo:大推 07/02 23:36
2F:推 kaoru7568:挺你!! 07/02 23:36
3F:推 bbata:辛苦了 07/02 23:37
4F:→ blueqoo:挺 <( >﹏<)╱ 07/02 23:37
※ 編輯: ceres1209 來自: 211.76.51.165 (07/02 23:38)
5F:推 DarkFog:._./ 訂單是指有紅字的那種嗎? 07/02 23:37
※ 編輯: ceres1209 來自: 211.76.51.165 (07/02 23:39)
6F:→ lizardho:這個有問題.-.-.我是在外地工作的,沒時間拿那些資料 07/02 23:39
7F:推 skiseiju:要不要有個格式出來?要不然每個人寫的方式都不同 07/02 23:39
8F:→ skiseiju:整理起來你會很累哦 07/02 23:39
9F:推 blueqoo:來個excel範本 不錯 07/02 23:40
10F:→ ceres1209:我不會在PTT上畫,我有可以COPY就好,沒關係,格式我來 07/02 23:40
11F:→ ceres1209:處理。 07/02 23:40
12F:→ ceres1209:印鑑證明的話,應該各戶政都行,委任狀上司法院抓,或到 07/02 23:41
※ 編輯: ceres1209 來自: 211.76.51.165 (07/02 23:42)
13F:推 wing1217:大推 07/02 23:41
14F:推 bokai0517:非常值得給你拍拍手 07/02 23:41
15F:推 jerryhsin:我寄信摟~~感謝大大!! 07/02 23:43
16F:推 joeydevil:推一個 原PO辛苦了 07/02 23:43
17F:→ jerryhsin:如果要再改的,我會再寄的,畢竟這動作很快很簡ㄉ 07/02 23:43
18F:推 lmdpapala:大推~~~辛苦了 07/02 23:44
※ 編輯: ceres1209 來自: 211.76.51.165 (07/02 23:44)
19F:推 add2451:推 呆丸不能輸給黑心呆鵝! 07/02 23:44
20F:推 kenkung:請問一下,委任狀有樣本嗎?網路上找到很多,但是都要填 07/02 23:46
21F:推 indianers:推 07/02 23:46
22F:→ kenkung:案號!而且又分好幾種!到底哪一種才是呢? 07/02 23:46
23F:推 the7533967:好玩也,學到法律.花個3000去告我都覺得值得弄弄. 07/02 23:46
※ 編輯: ceres1209 來自: 211.76.51.165 (07/02 23:51)
24F:→ FF4u:用個excel範本,這樣你整理 複製貼上比較方便 07/02 23:46
25F:推 JoshuaHuang:我弄了一個google docs 請見下文 07/02 23:47
26F:推 chubbytingyi:推! 07/02 23:48
27F:推 lizardho:看了一下,委任狀要案子成立了才有辦法寫吧...@@" 07/02 23:49
28F:→ lizardho:因為裡面要填字號才算委任不是? 07/02 23:50
29F:→ lizardho:印鑑證明要到戶籍所在地辦理,看來我是跟不了了 07/02 23:53
30F:推 bbata:請問存證信函還是要用嗎?我有一單刷卡,另一單已匯款 07/02 23:54
31F:推 zeki621:推推!!! 07/02 23:54
32F:推 DreamStyle:熱心 07/02 23:56
33F:→ ceres1209:存證信函看個人,聲請支付命令是不用。 07/02 23:56
34F:推 ppttcc:揪團來告人...科科 07/02 23:57
35F:→ ppttcc:這叫團告嗎?尻尻~ 07/02 23:59
36F:推 kenzo1212:請問匯款單要正本嗎? 07/03 00:00
37F:→ ceres1209:影本即可。 07/03 00:02
38F:推 kenzo1212:謝謝~ 07/03 00:06
※ 編輯: ceres1209 來自: 211.76.51.165 (07/03 00:08)
39F:→ andykid:可以用GOOGLE DOC共同編輯嗎?? 07/03 14:38
40F:→ bonbonjn:剛大概統計已經一千四百台LCD了 加油 07/03 15:35
41F:推 gh20502:可惡..沒有印鑑證明 不能跟了Q____Q 07/05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