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little (找工作)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網路拍賣買到不良品,賣家卻說是我自己弄壞的!
時間Sat Oct 11 18:30:40 2008
先前在手機拍賣板上看到有人要拍賣二手手機的訊息,
後來就在那個版友的拍賣賣場中下標,
收到商品後,發現一些賣家沒有交代的損壞情形,
而且不定時就會有當機情形發生,
跟賣家反應後,賣家卻說是我自己弄壞的,
而且說那些損壞的情形不會影響使用,
後來發現,賣家賣給我的並非二手手機,
該支手機是賣家買二手的再轉賣給我,
可是在拍賣敘述上賣家根本沒有提到這些事,
有嚴重被欺騙的感覺,
而且那個賣家在九月份賣了兩支二手手機,
還有一支在我跟他說要去找消基會處理後隔天下架,
我與賣家當初購買的二手手機店家聯絡上,
他跟我說購買這支手機的是一位男同學,
可是賣家提供給我的帳號是位女生,
而且只有提供我郵局帳號和姓名,
我一直試著希望用和解的方式,
賣家卻說是我自己弄壞商品在鬧,
我只是希望能原價退還價錢,
還有就是,
賣家若要再出售這隻手機,一定要交代清楚!!
現在是不是只能找消保官或是尋求法律途徑,
我希望這件事能簡簡單單結束,
可是卻變成這樣,
我禮拜一就要提供所有資料給消保官,
但我希望版有能提供我一些可以迅速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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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3.208
1F:推 hiturtle:只能尋求法律途徑..所以你要就慢慢的告對方吧(民事) 10/11 18:46
2F:→ starlittle:因為我只有名字和銀行帳戶,請問這樣會馬上把他的帳戶괠 10/11 20:19
3F:→ starlittle:好好一個知名大學學生,真不知道為什麼這不不老實? 10/11 20:20
4F:→ ezmantalk:如果是網路購物就有七天審閱期的帝王條款 以此籌碼談吧 10/11 22:25
5F:→ ezmantalk:重要是日期(七日)和意思通知(現在大家都用存證信函) 10/11 22:25
6F:→ ezmantalk:網路拍賣你是可以『無條件』要求退回的 10/11 22:26
7F:推 sggs:對方非企業經營者,所以無7日猶豫期之適用,也許可以到系上找 10/11 22:49
8F:→ sggs:人,和對方當面好好談談,不過對方可能不願出面 10/11 22:49
9F:→ starlittle:對方說損壞情形是我自己造成,這一點實在很難找出證據, 10/12 00:19
10F:→ starlittle:可能只能從不實刊登著手吧!七日猶豫期好像不適用於私人 10/12 00:21
11F:→ starlittle:拍賣的賣家,要寄存證信函也沒有對方地址>"< 10/12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