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bearcat (白)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GO GYM會籍終止
時間Fri Aug 29 00:36:57 2008
想請教關於終止健身房合約的問題
我是簽"期限月繳型會籍"兩年的
從2008年2月開始使用健身房
但最近因公司有員工離職 新員工應該不會這麼快來
兩人小公司很焦頭爛額
加上晚上要上課種種因素 想終止會籍
根據合約:此種會籍附有一個特定月數的最短"契約承諾期限"
在應繳納之月費餘額尚未付清前 會員不得任意終止本協議書...(略)
所以如果我想終止契約 就構成違約囉?
而會籍終止的部份是這樣:
死亡 傷殘與行為能力喪失...除上述原因外 若要求終止會籍
會員使用過之會籍需以現行單月價格計算並補其差額
違約的部份是這樣:
1.會員若有違反本協議書之約定或逾繳應負費用達三十日以上者
率皆構成違約之情事 本公司有權予以暫停會籍
惟最少月數限制會籍者仍應繳納最少月線所應繳之全額費用
所以我的情況應該是違約並且要繳納剩餘一年四個月的全額費用這樣嗎?
現在實在是很後悔當時第一次參觀就簽約
帶我去的同事人不在時 就被業務員半洗腦了<囧>
請好心的版友告訴我 我這樣是無論繼續或終止 都要付一樣多的錢嗎?
先謝謝眾版友了
BY.好傻好天真的腦殘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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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擁有對任何事物都無動於衷的堅強
我寧願脆弱 也不願失去曾經屬於我的那份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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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31.212
1F:推 depravity:最短契約期 是多久? 08/29 00:46
2F:→ whitebearcat:應該就是兩年(24個月) 根據第一段的協議書內容來看.. 08/29 09:16
3F:→ whitebearcat:問健身房是說要補使用過的月份差額每個月1800... 08/29 19:39
4F:推 paralupi:買健身會員,錢不是重點而是約期以內個人生活型態穩定與否 08/31 10:46
5F:→ paralupi:跟經理商量轉移會籍給他人的可行辦法!或叫市議員去"關切" 09/20 12:41
6F:→ paralupi:市議員不理你,那就找蘋果幫你在報紙上"關切"啦..^^ 09/20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