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ing9happy (一個頭兩個大)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電話推銷的保險
時間Wed Jul 9 22:50:56 2008
我在上週三(7/2)接到某保險公司電話推銷短期保險,
因當時考慮到八月及九月剛好要去旅遊,所以就答應了。
業務在電話中說明有電話錄音,因此要我以明確的字眼,
表示自己已答應這份保單,且當日即生效。但他也說會再另
寄一份紙本給我簽名,並保證如果保單上與他今天的說明不符,
我可以去電取消。
回家後我向家人提及,老爹告訴我家裡的人早就都有買保險,
而且我的還是最完整、保費最高的,要我去退掉@@"
我知道電話推銷有七天的後悔期,
只是不知道是打從我在電話中首肯開始算,
還是我把保單回寄之後開始算?
還是說如板主sggs發表"[保險] 電話承攬壽險 保戶必須簽名"一文,
我沒簽名,所以這樁保險根本不成立?
(因這篇文章有點久了,不確定現在是否規定有改?)
我沒有留那位業務的聯絡方式,本來想說收到保單再聯絡的,
可是到今天都還沒收到,扣掉假日,明天就是七天的最後一天了,
各位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謝謝一樓的推文告知。
我剛有查一下金管會對電話行銷保險的規定,
其中有一條提到:
"保戶在保單送達後的10日內得行使契約撤銷權,保險公司無息返還所繳保險費"
請問這條適用於目前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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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67.140
1F:推 depravity:七天是不扣假日的所以今天就是第七天了 07/09 22:59
※ 編輯: being9happy 來自: 122.122.67.140 (07/09 23:11)
2F:推 depravity:適用 07/09 23:13
3F:→ being9happy:謝謝^^ 07/09 23:25
4F:→ hotwingking:收到保單10日內再行使撤銷權就是 07/09 23:51
5F:推 sggs:保險法規定十日審閱期是保戶簽收保單起算 07/10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