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inel (スピネル)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付訂金想解約的問題
時間Sun Jan 13 21:47:26 2008
我先問問題,後面再詳述前後過程
這是電子契約,裡面有一條是:
「第八條:解約期間 簽立本契約書後,可在七日內解除契約,期滿買賣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解除契約。但若以刷卡給付費用時,得於依照銀行刷退規定退還款項。」
我在簽約後有付了訂金
今天是簽約後第三天,現在我想解約
請問我在簽約當天付的訂金能拿的回來嗎?
過程是,我在路上遇到一個做問卷的
我接受他的邀請到他們公司了解他們的活動
他們公司是跟補習班合作
我跟他們簽約,他們就安排補習班的課程給我去上
付了訂金之後幾天,想解約
他們就說訂金是不能退的
我是想問說契約上寫說七日內可解除,那訂金真的不能退?
感謝各位看完,先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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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41.170
1F:推 bestyuki24:該不會是那種心靈課程一類的吧??我同學被騙過= = 01/13 23:49
2F:推 DevilHeart:如果屬訪問買賣,可解約退訂 建議先向消保會申訴吧~ 01/14 00:07
3F:→ Spinel:不是耶,是要去電腦補習班上課 01/14 00:07
4F:推 DevilHeart:可是由於你是主動到他們公司,恐難認定是訪問買賣~ 01/14 00:13
5F:推 ivysky:是輔導開設電子商店的嗎? 01/15 02:00
6F:推 ivysky:將電子契約列印下來.七天內寄出存證信函. 有地址可以寄吧? 01/15 02:01
7F:推 ixixet:爬文一下,路上被抓進去或許也可認為訪問買賣。 01/15 08:13
8F:推 legist:契約都明講七天內可解除了 訂金當然可退 存信要快寄!! 01/16 01:20
9F:→ Spinel:謝謝大家的幫忙,存證信函已經寄出~ 01/16 15:47
10F:→ Spinel:爬文發現跟2213篇是同一家公司,只不過是不同課程 01/16 15:47
11F:推 ivysky:2213網路開店那篇,我剛好有回文 :) 01/17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