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dy (猴婆)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如果店家不願意提供扣繳的憑證?
時間Wed Jan 2 19:04:24 2008
2007年11月我在台北某間牙醫作治療,自費花了近5萬元
我是分兩次付款,牙醫診分別開了兩張手寫的收據,很不正式的那種
隔了一個月,我母親向我表示可以向診所領取證明,在年底申報個人扣繳可以扣稅
我向診所表示我要領取證明,他卻要求我要拿出當初開的那兩張手寫收據,否則不提供
請問,這樣算是合理的嗎?
當初我拿到的收據非常不正式,所以我沒有用心保管,已經找不到了
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向他們領取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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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57.216
1F:推 hiturtle:合理.麻煩找出來.換的方式說.醫生需要證據來證明你確實在 01/03 09:26
2F:→ hiturtle:他們診分花了5萬.而不希望自己回去慢慢查過去的記錄.這點 01/03 09:27
3F:→ hiturtle:他們診所花了5萬.而不希望自己回去慢慢查過去的記錄.這點 01/03 09:30
4F:→ hiturtle:上.不能說不合理.畢竟他們要的只是一份他們確實給了你的 01/03 09:30
5F:→ hiturtle:物品.這就像換開發票.你總不會你發票掉了還要求店家自己 01/03 09:30
6F:→ hiturtle:想辦法去查記錄來證明你有消費過後.在來幫你換開吧=-= 01/03 09:31
7F:→ fandy:發票掉了還是可以要求補開的... 01/03 13:30
8F:推 ivysky:原收據遺失,可立切結書再補開,但需診所同意用此方式. 01/03 14:58
9F:推 hiturtle:可要求.旦店家無需配合.你了解權利和權力間的差別嗎? 01/03 15:14
10F:→ hiturtle:你提出要求是你的權利.旦不是權力.所以店家有權拒絕配合 01/03 15:15
11F:→ hiturtle:就算店家拒絕配額你的要求也不會違法.了解嗎? 01/03 15:17
12F:推 legist:人家就是不了解才會來問的 這樣子回答會讓人比較愉快? 01/04 02:15
13F:推 tompy:一樓在很多文章推文語氣都是這樣..他講的也是事實. 01/04 14:31
14F:→ tompy:但語氣真的不是很好.... 01/04 14:32
15F:推 ivysky:沒必要用不好的語氣表達事實,可能是個人長期養成的習慣吧~ 01/05 22:30
16F:→ richardchiu:口氣不好,我覺得不會啊.. 01/10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