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ABUTA (a new life is coming)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加州健身房解約~~!!!
時間Thu Dec 13 00:08:59 2007
因朋友是加州的會員,再加上本人很想運動,
所以在上禮拜六晚上去加州詢問了一下,
結果在朋友以及業務的推波助瀾之下...我加入了會員。
我的合約是一年期,月繳1574元,免入會費、免手續費,
但要先繳首月及末月的月費共3148元,
不過那時身上沒帶這麼多錢,先請我朋友刷了一半,1999元。
從星期六到今天,我使用了兩次,
但後來仔細想想...研究生如我,一個月賺約19000元,
如果想要存錢、還要繳手機費等雜費,
其實1574元對我而言,是有一點點點點的負擔。
所以我想要辦理解約。
我的時間在七日內沒問題,但重點是我已經使用了兩次,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解約?
然後,我不是用刷卡付費,是用帳戶轉帳,不過我還沒給她們我的存摺影本...
不知道這樣在作業上是不是有比較輕鬆一點@@
所以重獎一次主要的問題,是合約在七日期限內沒問題~~不過我已經使用過了,
可不可以解約呀~~~
呼...爬了很多文...感覺解約是條辛苦路...
希望有人可以解答我的問題!!
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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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9.91
1F:→ markin:非訪問購買 這不是七日內的問題 要看合約內容 12/13 03:34
2F:→ YAMABUTA:合約是寫:「您如於簽約日起七日內,為使用本公司提供之 12/13 03:39
3F:→ YAMABUTA:服務或設施者,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協書並請求退還 12/13 03:39
4F:→ YAMABUTA:已繳費用,無須載明任何理由或支付任何解約費用。屬訪問ꄠ 12/13 03:40
5F:→ YAMABUTA:、郵購買賣者,仍是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及第十九條之ꐠ 12/13 03:40
6F:→ YAMABUTA:依規定。」 那我可以嗎~~~ 12/13 03:41
7F:→ YAMABUTA:修正,是「未」使用~~ 12/13 03:41
8F:推 sggs:同1F。看來你得透過談判解決。 12/13 07:52
9F:推 anitacat:7天之內快去退吧~~ 12/13 10:19
10F:→ sggs:沒有七天適用的問題啊...契約也載明是"未使用"才能七天退 12/13 12:07
11F:→ YAMABUTA:嗯,覺得s大說的是~~不過今天還是會去談談嚕... 12/13 13:21
12F:推 kkcity59:研究生月賺一萬九..厲害。補助金3500,一些鳥計畫5000 12/13 14:35
13F:→ kkcity59:兼一個家教五千...差不多已經是我的極限啦 12/13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