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ril1014 (蚵仔煎不加蚵仔變什麼?)
看板consumer
標題[心得] 感覺很差!
時間Tue Nov 13 09:18:38 2007
星期日,陪朋友去買鞋。
我們在桃園市中正路肯德雞隔壁那間鞋店,逛了半天,朋友買了還算可以的兩雙鞋。
一雙是新品390元、另一雙是特價品290元。
過了兩小時,覺得不是非常喜歡打算拿去退!
店員說,他們不給退換貨,又指著牆上大張海報邊邊小角的小字說:那邊有寫恕不退換!
後來又說:390的可以換,但290的不給換,總而言之就是可換沒退這回事!
我們就當場跟店員有些小爭執,我們兩個應該成為奧客了!
但是,還不是得硬著頭皮碰完一鼻子灰就回家了!
雖然看完的文章,有些物品的確要按店家的規定,才能否退換貨!
感覺實在很差。
恕不退換←這規則是你們在講的,實際上有些又可以換不能退,我哩勒!
反正花錢的是我們,規則隨你們變來變去,怎麼買東西買的要這麼委屈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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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223.10
1F:→ snares:這個是你比較奇怪吧,你買之前就可以決定喜不喜歡了,不喜 11/13 09:32
2F:→ snares:歡幹嘛要買?店家有逼你買嗎?沒有瑕疵的話,店家本來就沒 11/13 09:32
3F:→ snares:有義務要讓你退換貨了 11/13 09:33
4F:推 hiturtle:推奧客一票.畢竟買賣你情我願才付錢.事後那來那麼多借口 11/13 10:13
5F:→ hiturtle:而且你自認店家造成你的委屈.旦事實上店家作了什麼委屈你 11/13 10:15
6F:→ hiturtle:的事?不要把方便當隨便.也不需要把自己的責任都推給店家 11/13 10:15
7F:推 hayatotw:奧客+1 如果東西有瑕疵就另當別論 東西沒問題 挑也是 11/13 10:31
8F:→ hayatotw:自己挑的 買完才發現自己不喜歡 那一開始為什麼要買? 11/13 10:32
9F:→ hayatotw:要是客人都這樣 店家還要不要做生意? 買東西時就應該 11/13 10:33
10F:→ hayatotw:考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 如果只是考慮店裡的東西自己最中 11/13 10:34
11F:→ hayatotw:意的是哪一個 買完才發現雖然店裡最中意的商品其實並不 11/13 10:35
12F:→ hayatotw:是真的喜歡或是自己沒有這個需求 那東西永遠買不完 也 11/13 10:36
13F:→ hayatotw:永遠有退換不完的商品 11/13 10:36
14F:→ ko777:這樣不好! 11/13 11:20
15F:噓 fruitnba:推樓上 11/13 12:15
16F:→ fruitnba:鞋子這種東西被退回,倒楣的是下一個顧客 11/13 12:15
17F:推 grace326:以後妳做服務業就知道了,很辛酸的 11/13 12:27
18F:推 abian:嗯...或許你適合去百貨公司買鞋......那邊可以退換 11/13 13:57
19F:推 p999666:390的可以換是店家給消費者的額外福利,並不是義務. 11/13 17:01
20F:→ legist:怕感覺差就都去百貨公司買(或X森購物) 想退就去退 11/13 17:33
21F:→ stupidpig:看到你的文章感覺也很差呢 11/13 23:01
22F:→ kepen:唉呦!! 百貨也不一定全都可退換啦!! 總之買前想清楚就是了 11/14 00:07
23F:→ tvbic:我看你根本是欠人電 11/15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