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omood (跳舞的孩子)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年代售票 演唱會門票遺失一問
時間Thu Jun 7 03:54:05 2007
※ 引述《aigret (我想要去跨年)》之銘言:
: ※ 引述《andomood (跳舞的孩子)》之銘言:
: : 話說我4月底就買了森山直太朗和VITAS演唱會門票
: : 因為那時功能只有使用郵寄服務
: : 就寄回了我原本的登記地址
: : (和我住的地方不同)
: : 結果我老媽代領後
: : 票不見了!
: : (從我家人間蒸發)
: : 因為年代售票有住計票遺失不負責
: : 所以不知如何是好
: : 可是他們應該不能把我的位置再賣出
: : 所以希望能補錢請他們補票可行嗎?
: : 因為我真的超想看這兩場
: : 可是沒錢再買票了
: : (第一次PO文 不知道PO在這是不適當)
: 這種情況我也發生過
: 也跟年代爭執過
: 也打去消基會問過
: "明明就是我的票 為什麼我不可以自己把哪個位子買回來"
: 結果就是"不可以 因為它是有價票券 視為現金"
: 消基會的意思是說~"如果你的錢掉了 你可以要求說這是你的錢
: 別人不能拿去用嗎?"
: 當然不行.........所以誰拿到票
: 就是誰的 你只好認栽囉~~
如果是一般售票端點
可能沒有辦法
可是網購有我的個人資料在上頭
也有購買紀錄在
這樣也不能補票的話好像不太人性化...
我也不敢要求他們白白補寄給我
因為是一次買兩場
兩場都消失真的很傷
希望知道有什麼補救辦法的人
可以幫幫我
不論如何我會打電話詢問再把結果po上來
謝謝大家的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33.30
1F:推 ivysky:提供一個思考點:假定該票未滅失,而是被家人或他人轉售了呢? 06/07 04:40
2F:推 ivysky:不記名免驗證的入場票券,隨時可轉讓所有權..遺失了真沒輒. 06/07 04:47
3F:推 ivysky:只能說,以後要謹慎保管票券,別太難過了. 06/07 04:49
4F:推 andomood:不太可能 因為家裡只有我媽跟我哥 我哥是從大陸放假回來뀠 06/07 04:56
5F:→ andomood:馬上要回去 而且都是單一張 家人也不會動彼此的信 06/07 04:57
6F:推 hiturtle:你還是沒聽懂別人說的話.一切都是你一個人說的.為什麼廠 06/07 08:12
7F:→ hiturtle:商要相信你?就像版大說的.今天你要是故意把票轉賣.在來補 06/07 08:13
8F:→ hiturtle:票.到時到了現場.損失的人是?不要把自己的錯一定希望別人 06/07 08:13
9F:→ hiturtle:來幫你分擔.弄不見的人是你家人.而不是廠商.廠商本來就不 06/07 08:14
10F:→ hiturtle:需要為此事負責=-=如果你真的想花錢在把票買回來.那簡單 06/07 08:16
11F:→ hiturtle:點花原票價去買回吧.對於雙方的權益才是一個合理的作法 06/07 08:16
12F:推 fruitnba:但是轉賣...算不算是賣黃牛票?轉賣合法嗎?如果不合法 06/07 11:18
13F:→ fruitnba:為什麼既然有資料 卻不能以茲證明? 06/07 11:18
14F:→ fruitnba:還是主辦單位都已經預設 購票者是黃牛?違法者? 06/07 11:20
15F:→ Ruslan:證明什麼? 如果票是在寄送途中遺失 那麼由郵局方面提出證據 06/07 11:20
16F:→ Ruslan:表明自己沒收到票 這點還有理可提重補票 但東西在原po家中 06/07 11:21
17F:→ Ruslan:結果不知道擺到哪去了 那麼售票單位為何要補票? 06/07 11:22
18F:→ Ruslan:加上 這是無記名票券 不是說原po有轉賣 而是售票處無法確認 06/07 11:22
19F:→ Ruslan:是真的遺失 還是被轉賣然後報遺失 06/07 11:23
20F:→ Ruslan:另外 購票者不一定是觀眾 06/07 11:24
21F:推 andomood:大家給我意見我很感激 可是口氣不用那麼嗆吧 06/07 16:06
22F:→ andomood:票不見自責最深是我本人 請不要再在我傷口灑鹽 06/07 16:07
23F:→ andomood:我以為這是顧客權益版 替廠商著想的人好像比較多 06/07 16:08
24F:→ Ruslan:只是就事論事 沒人在嗆 06/07 16:16
25F:→ Ruslan:票券上也明明白白寫得很清楚 請自行保管妥當 06/07 16:16
26F:→ Ruslan:票遺失了 您會難過是正常的 我也不是廠商 沒必要幫商家說話 06/07 16:17
27F:推 stupidpig:也不知道是誰口氣比較嗆 = = 06/07 17:51
28F:推 PRAM:就已經講說是有價證卷了, 原po還在盧什麼啊 = = 06/09 11:55
29F:推 Jevos:別難過了!目前Vitas的票4000的還有位子,快去買吧 06/10 09:27
30F:→ andomood:在有可能得情形下 爭取自己最大的權益 不是合理的行為嗎? 06/12 05:06
31F:→ andomood:我倒覺得台灣消費者很容易放棄自己權益 06/12 05:07
32F:推 jeross:我同意原po的意見 問題在於廠商也沒誠意協助處理 一堆人 07/29 02:31
33F:→ jeross:一直在幫廠商說話 票遺失確實是自己的錯 但廠商完全不幫花 07/29 02:31
34F:→ jeross:錢的顧客想其他補救措施 是不是也不合乎消費者權益 07/29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