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ce7412 (時尚敗金女)
看板consumer
標題[問題] 民宿最晚要在三天前告知延期嗎?
時間Fri May 18 14:38:00 2007
本來和閃光約好上禮拜六要去墾丁
結果在當兵的他因為漢光演習臨時被改假
以致於旅遊被迫延後
(民宿的錢已在一個多月前先預付一半)
星期五打電話去要求延期時
老闆說民宿法(有這種東西喔?)最晚要三天前告知
否則無法延期而且我們的訂金也不能退還
這是真的嗎?
雖然現在發問有點晚了
對學生的我來說一千多塊也是不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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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95.132
1F:推 UniFish:不管是不是真的..定金付了若是你要取消..本來就拿不回來 05/18 15:03
2F:→ UniFish:hmm..應該說"本來就沒有歸還的義務" 05/18 15:04
3F:推 ivysky:除非該民宿未經合法登記,以此要回訂金,否則就很難了.. 05/18 21:17
4F:推 ivysky:下訂前若告知延期規定,應依其規定履行. 05/18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