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OV (天線寶寶說嗶~啵~)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我準備將我的原文再post一次
時間Sat Jul 8 17:42:08 2006
板主的公告說
刪文放入的原因之一是:
「經板主判定本系列文章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板走向」
哪個字有解釋到站規?
沒有對站規作解釋,何來誤解站規?
不要對此板造成困擾比較好吧
※ 引述《balence (挑戰高手中)》之銘言:
: 由於站方法務已經說了,公佈姓名並不違反站規
: 並且也不違背任何法律
: 我在本版的版規中也看不到任何限制
: 所以昨天的刪文加劣文,就當作版主誤解站規好了
: 所以請問版主的態度:
: 1.本版禁止出現任何員工的真實姓名
: 2.身障者不會是消費者。
: 否則的話,我想我的文章應該可以毫無修改的再post一次,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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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3.213
1F:推 foone:你可能要先弄清楚,b被砍的是另一篇公布工讀生姓名的文章 07/08 17:43
2F:→ foone:跟公告的那兩篇無關 07/08 17:44
3F:→ coolcut:為什麼不先想想..幾乎po過的..都被砍掉 07/08 17:46
4F:推 VOIOV:也就是說,有某篇被砍的文章並不在之內嗎? 07/08 22:09
5F:→ VOIOV:(我lag了,網路事件發展的速度很快,抱歉~~) 07/08 22:09
6F:推 VOIOV:(私下支持再po一次來看看,太久沒上站,很好奇。) 07/08 22:20
7F:推 Line2468:收錄至路徑z-17-1備查。你還支持po,哇咧 07/08 22:40
8F:噓 poi1234:幹嘛支持重PO呢?都有得看了 07/08 22:47
9F:推 VOIOV:有那一篇嗎? 07/09 00:16
10F:→ VOIOV:要不然,有看到那一篇的好心人寄給我吧~~ 07/09 00:18
11F:→ VOIOV:再說,贊成(私下啦,偶又不是板主)重po不代表看完會支持~ 07/09 00:18
12F:→ VOIOV:然後, poi1234,你該向我道歉,裡是看不到那篇文的。 07/09 00:20
13F:推 cyber0305:沒有PO出姓名那篇,但有i版主推文說刪文理由的那 07/09 00:54
14F:→ cyber0305:篇,在中該篇收錄中的第21篇。 07/09 00:58
15F:推 VOIOV:有看到推文,不過對站規的解釋有點誤差(所以看了會有疑問)。 07/09 01:26
16F:→ VOIOV:不過,把人家姓名po出來的目的是............? 07/09 01:28
17F:→ VOIOV:緊咬住一個工讀生來發揮,不得不讓人以為:柿子挑軟的吃~ 07/09 01:28
18F:→ VOIOV:要是有人到customer板,如法泡製(對象反過來),應該也不太好 07/09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