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iM (小咪 NN  똩
看板consumer
標題【租屋簽約】想請教大家…
時間Mon Apr 24 19:52:03 2006
※ [本文轉錄自 criminology 看板]
作者: DemiM (小咪 NN  똩 看板: criminology
標題: 【租屋簽約】想請教大家…
時間: Mon Apr 24 16:40:40 2006
大家好:
就是… 我跟另外兩個同學透過仲介找到了一間公寓,所以從來沒見過房東,
最近要簽約了,我們希望可以見到房東再簽,
仲介卻跟我們說房東要做生意很忙,比較沒有空過來,
還說可以請我們簽了之後他再送去給房東簽。
而且押金要三個月。
因為從沒住過外面的房子,只是覺得很怪,沒聽說過要三個月的押金。
房東收三個月的押金是有法源依據的嗎? 一般不都是兩個月嗎?
難道透過仲介租房子是不用見到房東就要得簽約了嗎?
麻煩大家多多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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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4.30
1F:推 Frehrt:跟仲介說,房東先簽,你們再簽. 04/2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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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1.94.30
2F:推 demdem:我覺得我會要求付1個月的押金..畢竟要是你們覺得怪怪的 04/24 21:54
3F:→ demdem:那也寧可換別家~也不要勉強自己租下去~以後日後後悔!! 04/24 21:55
4F:推 preposterous:土地法有規定,押租金不得超過二個月 04/25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