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網拍~買方取消交易該付賠償金給賣方嗎?
時間Wed Apr 19 15:30:36 2006
※ 引述《bluekangaroo (袋鼠)》之銘言:
: 真不知道怎麼會變成這樣
: 但是事情就是變這樣了...
: 話說本來看中了y拍上的一款olympus的fe-5500相機
: 很高興的想說等薪水拿到之後就可以買了.
(恕刪)
: 唉 算我太天真的以為,沒問題.錢錢一定夠...
: 負評就負評吧 反正我也給他負評了...
: 版主說這文章不適合PO這裡...可是我也不知道要PO哪裡..
: 但我剛想到一各重要的問題
: 就是賣方要求我賠償刊登費 利息損失 國稅局徵收的網拍稅
: 這要求是可以的嗎?我需要對他支付賠償嗎?
請向網拍站確認,若交易未完成,重刊是否需再收費?
若需再收費,則賣方要求你賠償刊登費,也算合理。
因為確實是您思慮不周,下標後且結標了,卻無法履約,致賣方刊登費的損失。
至於利息....應該是小數點了吧? (賣方損失的其實是時間~無價 :P )
刊登費其實應該很少錢? 3元? 若有附加其他服務,則可能還要加價?
站在消費者權益的立場上,我會建議您主動取消給賣方負評,畢竟錯在買方的您。
以誠意讓賣方打消向您索賠償金。
另:本交易若未完成,賣方不會有收款記錄,則國稅局也徵不到此筆稅收的,自是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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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88.197
1F:推 breezybud:對賣方來說.最糟的情況應該是重刊後賣不到5500的價格了 04/19 20:31
2F:→ breezybud:也許因為時間或其他因素只剩下5000或更低的價值 04/19 20:31
3F:推 ivysky:沒錯,這也是網拍的風險.且賣方若是常業網拍,則買方也有七日 04/20 00:52
4F:推 ivysky:退貨權;即收到貨後,七日內退回,賣方得承受再次上架費用. 04/20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