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KLIN (冰妹)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糾紛] 曾被黑心通訊行欺騙多綁門號的人,請進 …
時間Fri Mar 24 14:14:27 2006
我試著從剛剛找到的資料來回答一下好了!
---------------以下文字節錄自"看新聞學法律"網站---------------
http://www.newslaw.com.tw/article.asp?PID=419
存證信函製作的份數,係依照所要通知的收件人數計算,
加上寄件人自己保存一份、郵局存證一份,若收件人一人,則共三份;
收件人二人(正本收件一人、副本收件一人),則共四份,依此類推。
---------------以上文字節錄自"看新聞學法律"網站---------------
根據以上的依此類推,但是我總共要寄給七個單位
所以我先買了兩張存證信函紙,回家寫好之後,
再影印需要的份數~ (我將正本影印了8份!)
完成後記得寄件人的地方要蓋章,
如超過兩頁,先訂在一起,翻開之後再接縫處蓋騎縫章!
正本收件一人 小伯國際
副本收件六人 交通部電信局,遠傳電信,和信電信,中華電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QQ 要重寫了~
※ 引述《LUCKLIN (冰妹)》之銘言:
: ※ 引述《hamai (Danhama)》之銘言:
: : 1.寄件人姓名、地址就是寫自己的名字和可聯絡到本人的地址
: : 2.收件人部份比較多,要發函給很多單位
: : 以上五個單位填通通一起寫在"收件人"那一欄,編號1、2、3....)
: : 範例:
: : 姓名: 1.交通部電信局 台北市…….
: : 二、收件人 2.小伯國際 台北市……..
: : 詳細地址: 3.遠傳電信 台北市……..
: : 4.和信電信 台北市…..
: : 5.中華電信 台北市……..
: : 3.副本收件人:
: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二之二號十二樓
: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 : (副本收件人據說只是留在郵局日後查證用的,所以在存證信函上可以次把兩
: : 個單位都寫上去,也是編號1、2,跟上面範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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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10.168
※ 編輯: LUCKLIN 來自: 140.135.10.168 (03/24 17:24)
※ 編輯: LUCKLIN 來自: 140.135.10.168 (03/24 17:28)
1F:推 kanna:收這批存證信函大約需要15~30分鐘,請做好心理準備 Orz 03/24 21:04
2F:推 LUCKLIN:到郵局交辦後,總共花了21分鐘~ 新台幣538元 03/3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