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 (這.就.是.人.生?)
看板consumer
標題有關免開發票商店 換退貨
時間Fri Feb 24 12:52:36 2006
我在10元商店買了一個39元的東西
結果發現它根本沒辦法使用 (仍在七天內)
我想要拿去換
但是因為沒有發票的關係
如果老闆問我
"你如何證明這個東西是我賣的"
或是"你如何證明該商品是你在這七天(鑑賞期)內跟我買的"
這個時候該怎麼辦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58.25
1F:→ edcyc:七天鑑賞期無條件可退僅限郵購買賣和訪問買賣,你於法不可退뀠 02/24 12:59
2F:→ edcyc:除非物品有瑕疵,用民法,不過老闆態度的確不好 02/24 13:02
3F:推 roura:老板態度好不好還不知道咧~~本題只是假設。 02/24 13:11
4F:→ roura:無關七不七天。理由推文板友有提到了。不過東西有問題, 02/24 13:13
5F:→ roura:給不給換,跟是不是特種買賣沒關係。 02/24 13:13
6F:→ roura:先看看有沒有該店塑膠袋或其他包裝紙。 02/24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