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dela (^^)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討論] 請問留學代辦退費
時間Sat Oct 22 01:54:53 2005
恕刪......
如果你是19號簽的約
到今天為止是第二天
五天的契約審閱期到禮拜一
建議保留這幾天往來的電話紀錄 除此之外
再次跟他反映 說你朋友要申請博士班 問他可不可以申辦
這次電話如果能錄音更好
電話裡面最好提到你仍在審閱期內 要求條款的變更
他如果回絕你 或推說顧問不在
你可以問他 那如果過了審閱期怎麼辦 或主動要求審增至顧問回覆後五日
如果他堅持不肯變更條款
是可以用他未給契約審閱期這條去主張解約
但要在經過以上步驟立場會比較穩
如果業者還是完全不肯退費
嗯嗯....應該就可以寄存證信函了
因為你們簽訂契約的內容與約定我不清楚
我大概也只能建議這樣
......
這也是別人告訴我的 如果還有不對的地方 請大家幫幫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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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36.23
1F:→ modela:對了 要寄存證信函要快 最好副本還有給其他單位 10/22 01:57
2F:推 s0rry:感謝你的幫忙 業者他是推說我同學禮拜天就看過契約 所以已經 10/22 10:39
3F:→ s0rry:過了五日的審閱期 所以我想只能爭對她們契約不合理之處 10/22 10:40
4F:→ s0rry:去要求和定型化契約有相同的合理處 再次感謝@O@ 10/22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