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gs (大龍腳邊的小蟲)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加州健身房害我們心力交瘁
時間Wed Aug 31 22:06:34 2005
※ 引述《nickyaa (怎麼那麼嗨)》之銘言:
: 我學姐在8/16加入了加州健身房忠孝復興店
: "我們是用「商品」來賣這個協議,「不是」定型化契約
: 我們跟最高的消費者保護長官來確定這是「可行」的"
他們的職員又不是法官,不是他們說了算
: 所以她就擺明說:你去寄存證信函啊
那就如他們所願。
: 但他是用「定型化契約」
: 我學姐比較衰,是用「會員協議書」
: 更鑽法律漏洞了
在消保官面前,這種小招數是不管用的,上法院應該也一樣
: 而且我們先試著打電話聯絡消保官
: 但是無奈颱風放假
: 找不到人可以幫我們解答
: 剛剛找了網站上的條約
: 有一條寫著
: "第七條 解約退費
: 甲方得於繳納入會費後 日(不得低於十五日)內要求解約,並請求退還入會費。
: 如於契約簽訂前,已給予甲方十五日以上之服務及設備試用期間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 重點是:這個契約是用「商品」來賣,用「會員協議書」,加洲他們更站得住腳
我個人認為它還是定型化契約,
建議你上班時間向消保官室申訴,
順便把你找到的這個給消保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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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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