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yaa (怎麼那麼嗨)
看板consumer
標題[糾紛] 加州健身房害我們心力交瘁
時間Wed Aug 31 16:44:37 2005
我學姐在8/16加入了加州健身房忠孝復興店
她本來要轉給我使用 但是我沒有時間 所以她打算退掉
她昨天打電話給她的sale說要退
那個sale始終堅持著
"都已經白紙黑字簽下了,過了七天就是不能退"
態度也不好 還掛我學姐電話 他叫johnny
然後就叫我們自己去找客服
但客服卻說:
"我們是用「商品」來賣這個協議,「不是」定型化契約
我們跟最高的消費者保護長官來確定這是「可行」的"
所以她就擺明說:你去寄存證信函啊
後來我幫她看了看板上的文章
我歸納出她所簽的約是"定型化契約"
內容為 2年制的會員 共30000元
用遠東國際商銀的12期分期付款 每期2500元
但是 比照之前文章 Anti-ramp板 8316[台北市] 加州健身房驚魂記
我們的內容根本跟她一模一樣
但他是用「定型化契約」
我學姐比較衰,是用「會員協議書」
更鑽法律漏洞了
而且我們先試著打電話聯絡消保官
但是無奈颱風放假
找不到人可以幫我們解答
剛剛找了網站上的條約
有一條寫著
"第七條 解約退費
甲方得於繳納入會費後 日(不得低於十五日)內要求解約,並請求退還入會費。
如於契約簽訂前,已給予甲方十五日以上之服務及設備試用期間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重點是:這個契約是用「商品」來賣,用「會員協議書」,加洲他們更站得住腳
Anti-ramp板 文章8316[台北市] 加州健身房驚魂記 她的事件過了三個月以後
加洲反而更加奸巧
那位之前倍受其害的小姐
不是就是想要我們這些鄉民們不要上當
但是我們這些大大和鄉民們怎麼會敵得過加洲的狡獪呢
這根本是借屍還魂嗎
用另一種型式來欺騙大眾
欺負大家不是讀法津系的
我學姐氣到說我繳錢沒有關系,但大家一定不要讓他們消遙法外了
我是認為他們就是要錢 所以我堅持說怎樣到最後就是不要繳錢
現在上板來問各位板友 該怎麼解約退出會員才好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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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姐還說:若各位大大們、鄉民們如果覺得真的氣憤
就推暴這個文章吧,她說她錢也沒有白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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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kyaa:轉錄至看板 Anti-ramp 218.166.142.27 08/31
1F:推 ivysky:最高的消費者保護長官是誰? 61.230.82.10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