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討論] 請問是否有任何法規的依據可以讓我們拒 …
時間Sat Aug 27 13:15:55 2005
※ 引述《Hopesu (SiNo)》之銘言:
我覺得教務處的其他教職員應該較清楚校內事務.
不解其他人為何不出面找校警,卻讓實習教師出頭?教務主任也坐視不管?
難道該教官真的經常藉職務之便讓校外人士到校從事商業行為?
可是若是我遇到此事,就算我是實習者,我照樣會去找校警:P
他們既然以找教官的名義入校,就要求他們在教官在校時間再來找他.
平和但堅定地表達你是上班時間,無法從事消費行為,
其他教職員說不定因你的表態,也才想起自已在工作崗位上的職責.
您已指出學校接教科書或參考書書商的推銷,此為教育資訊相關事務,
但音樂CD應與貴校課程明顯無關,拒絕其行銷,理所當然,提什麼熟不熟法律?
校園內的經濟活動僅能以教育或教育實習相關為限,一般商業行為不得入侵校園.
不好意思,因無從判斷貴校為高中職以上哪種學校?(按~此以上的學校才有教官吧!?)
也無法查到法源....但各校皆有自定的校園管理規則,您應可查校內規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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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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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opesu:大感恩^^ 59.116.194.217 08/27
2F:→ ivysky:不客氣,我支持你找校警,因我也會那麼做...^^ 61.230.90.26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