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onky (幸福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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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糾紛] 租屋期限未滿是否可以搬?
時間Tue Aug 2 23:26:54 2005
還有我有跟房東簽約
裡面找到兩條:
第九條:契約期間內乙方(我)若擬搬遷離他處時
乙方不得向甲方(房東)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
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還甲方
乙方不得異議.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解約,
必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同時支付對方
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方可解除.
有點不懂.....
是提前搬就不能退費
還是只要給房東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就可以搬離且退費?
請各為強者幫忙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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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139.153
1F:推 ivysky:其實我也想知:租金償還與預收租金退還是否不同? 61.230.75.143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