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在佐丹奴買的外套..能退嗎
時間Fri Sep 24 20:24:25 2004
※ 引述《jeanloving (難道愛你 才讓我更寂寞)》之銘言:
: 今天的天氣比我想像中冷多了
: 所以我就去捷運台北車站地下街那裡的佐丹奴挑一件外套
: 挑了一件看是900元 驚 我也只有一仟元啊 而且老實說
: 我第一次看過佐丹奴有900元的外套..
: (啊 算我俗啦 因為每次去佐丹奴買衣服都是大特價時啦)
: 而且那是新品
: 所以想說 算了 找的一百塊也能讓我好好的吃頓午餐吧
: 我和小姐說我想立刻穿(因為我真的很冷..)
: 小姐就幫我把標籤剪下
: 拿去結帳
: 結果結帳後
: 收銀機上寫的是990元
: 我驚到 然後問小姐說 這不是900元嗎 標籤上寫的啊
: 小姐就說 啊 那是標籤上的價錢寫錯了啦 其實是990啦
: 然後我就有點幹的離開那家店..
能不能退貨這我不曉得,請你先打電話或親自到該店去詢問,他說可以就可
以,他說不行也就沒輒。
但在法理上來說的話,你可以要求他以九百元的價錢賣給你。
我國民法第一五四條第二項本文:「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這
句話的意思就是說,一旦你說:「我要買!」那這個買賣契約就成立了。誰也不
能擅改交易的內容。這個交易的內容就是,你願意以九百元的價金,來買他標價
的這件衣服。
至於他說價錢寫錯了的這件事,在同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有規定:「意思表
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
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他的價錢
標錯,就是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原則上本條說店家可以將其意思表示(標錯
的價錢)撤銷,也就是原則上他可以因為標錯價錢而不用九百元賣給你,但是!
同條但書又說,除非這個錯誤並不是店家的過失所造成的,他才可以撤銷這個意
思表示。很顯然地,一家賣衣服的店,他的售價標錯,大概就是他因為自己的過
失才會造成這個結果,所以他不能夠適用同條本文來拒絕以九百元賣你。
店家中最常犯這種錯的,以我在黑店板的長期觀察,就是屈臣氏。明明標價
就比較便宜,結果條碼刷出來時卻比較貴,店家常說:優惠已經過了,忘了改標
價等等的話來搪塞,這時大家就可以以上述的法理對該店主張該店還是得以同價
出售該商品,否則就有違法之虞。
: 我朋友叫我拿去退貨
: 可是標籤都剪掉了
: 應該不能退貨吧..
: 而且我也穿過了
: 我好後悔啊啊啊啊..
--
消費者◢██ ◢██ ◢█◢◤◢██ ◢◤◢◤◢█◢█◤ ◢██◤◢██
站起◢◤◢◤◢◤◢◤◢◤█◤◢◤ ◤◢◤◢◤◢◤█◤█◤◢◤ ◢◤◢◤
來◢◤◤◤◢◤◢◤◢◤◢◤◢██ ◢◤◢◤◢◤◢◤◢◤◢██◤◢◤◢◤◤
◢◤◢ ◢◤◢◤◢◤◢◤◢ ◢◤◢◤◢◤◢◤◢◤◢◤◢◤ ◢██◤◤消
██◤ ██◤◢◤◢◤◤██◤◤██◤◢◤◢◤◢◤◢██◤◢◤◥◣◤費者
██◤ ██◤█◤█◤ ██◤ ██◤█◤█◤█◤███◤█◤◥█來這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5.102
1F:推 puccalin:酷.....懂法律果然有用...... 220.141.51.156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