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dalin (小尼莫)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我買到很濫的聲寶公司烤箱
時間Tue Apr 20 12:37:46 2004
※ 引述《rf (肉說能吃就是肥)》之銘言:
: 我只買八天...晚上使用時結果整個玻璃破碎噴出來...
: 嚇死了...結果聲寶公司只肯說幫我退錢...
: 這樣真的很不爽...我要怎樣要求常呢??我也很想坑一筆啊!!!
損害賠償可以分為財產上之損害和精神上之損害,
前者必須有實際上的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
後者則是用來填補心靈上的傷害(民法第二二七之一準用一九五條),
換言之,如果你沒有身體、健康等權利受侵害,
只是單純嚇一跳的話,恐怕是不能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的!
不過或許你可以向他們拗拗看贈品之類的,
但是平心而論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所擁有的法律上權利大概就是退錢還貨、
如果是全新的商品在賣場上出售的情形,還可以找賣家(出賣的公司,不一定是聲寶)
賠一個全新的商品給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