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一切都不重要了)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做滿一個月才付薪水..合理嗎
時間Tue Mar 2 12:23:14 2004
如果簽約前,就有說明「做不滿一個月沒薪水」的話,老闆的確
可以不付薪水;如果是簽約後才說的話,那當然就不行了。
不過,如果老闆是事後才說「不付錢」,而且硬是不給錢的話,
那你可能就要向所在的勞工局反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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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法律途徑告他,當然也是可以的,但太不經濟了;讓勞工局來
協調,或許是個比較妥當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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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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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egist:謝謝Jeffy解答~ 推 61.224.97.69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