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情報] 我買的到底有沒有七天鑑賞期?
時間Tue Mar 2 01:22:50 2004
※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 引述《shinyo (my nicole......)》之銘言:
: : @_@壞了!! 什麼?!沒貨?
: : 買了好開心---------->找原店家換----------->退錢
: : | 有貨
: : | ================>換一個新的
: : |唉 NO
: : | 普通店家 ----->認了
: : |買錯了~ ---------> 求他 Q_Q/ YES
: : |不好用~ | ------>賺到,不過其他客人倒楣了..
: : |不喜歡.... |推銷員 郵購
: : ------->找原店家/------------>不用理由就可退,不退錢寄存證信函法院見
: : \
: : \ 網路購物 "購物"網站
: : \-------->ex:YAHOO奇摩------------>不用理由就可退,不退
: : \ 錢寄存證信函法院見
: : \
: : \"拍賣"網站
: : ----------->什麼,此地交易算是
: : 個人拍賣?
: : 百貨公司:哈哈~我大多有寫的都可以啦~ / \
: : / \
: : 不能換 / \可以換
: : / \
: : 認了 耶~賺到
: : 以上都是七天內喔~過了七天權益大幅喪失要把握時間喔~
: : 簡單的來說就是這樣,看的到摸的到實品的,只要沒壞通常是不能退換貨的
: 我覺得這個樹狀圖只是個大概。
: 要是要嚴格檢討的話,可能會有很多例外情形。
: 不過大方向算是沒錯了,
: 謝謝shinyo的提供喔~
白話簡言之,
只有消保法十九條所稱之「訪問買賣」及「郵購買賣」有法律上的七日猶豫期,
還有大部分的百貨公司也有七日的退貨猶豫期。
其他的,只要是東西沒瑕疵,純粹是買錯或忽然不想要,
那店家都有理由拒絕退換貨的。
要是店家還願意退換貨,那就是如上所述,賺到了!
以後我再來詳細寫一篇到底什麼東西有七日猶豫期的文章好了。
雖然我可能一直都很忙,沒有時間。
--
┌────────────────────────────────┐
│legist │
│n. ( 名詞 noun ) │
│1. 【人】 精通法律的人,(尤指)羅馬法專家,民法專家 │
└┬───────────────────────────────┘
└→這是雅虎字典裡查出來的哦XD... 我其實很弱的... 還在練功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