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
看板consumer
標題你會鬥爭嗎?
時間Mon Mar 1 12:35:54 2004
你會鬥爭嗎?
在讀法律時,王澤鑑老師的民法總則,一開始看,就是一篇「法律的鬥爭」
的譯文。Rudof von Jhering 原著,薩孟武教授翻譯。建議大家在有空的時,去
借來看,各大學的圖書館應該都有,這篇文章我看了受益良多,在此我不贅述。
唱共產國際歌時,其中的複歌一段的歌詞是:「這是最後的鬥爭,團結起來
到明天,international 就一定要實現。」
權利,不是與生俱來,而是靠鬥爭取得的。只可惜,在我們身處的華人社會
,從小到大,只有被教導每個人的義務何在,而沒有人教導我們如何爭取權利。
我們的社會價值觀希望大家都安分守己,和樂融融。「吃虧就是佔便宜」這話大
家都聽過,甚至很多人將其奉為終生之圭臬,但在我看來實在吊詭,我實在不能
理解把兩個極端的東西說成同一個這是什麼道理,不過華人社會總是求和氣,若
「一人吃虧」忍著不發,那麼爭執就會減少,也就是「整個社會佔便宜」,這般
解釋,那還說得過去。
然而,台灣已不再像傳統的農業社會如此地單純、樸實了。現代社會的變遷
快速,現代人行使自己的權利也不應再是一件壞事了,就像是在資本主義如此般
地擴張、坐大,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早已不在是位於一個平起平坐,分庭抗禮的
地位了,因此,我們消費者必須覺醒!必須要了解到如何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
,只要有堅定的信念,正確的觀念,面對店家時我們便不必再害怕!有理就有靠
山,無論企業經營者再如何地欺騙玩弄消費者,不動如山的消費者只會使企業處
處碰壁,消費者已不再是過去那傻笨被欺壓又聽話,可讓企業不斷得逞的消費者
了。只要我國有愈來愈多的消費者能夠正確地對店家「鬥爭」,那麼企業經營者
唯有改善其經營模式,以更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售貨方式來進行銷售。如此一來
,每個消費者的鬥爭,小則使自己的權利不致被侵害,大則使台灣整體交易環境
更加保障消費者,使台灣向上提升,如此利己利人又利國的信念,我們怎能不去
謹記並實踐呢?
消費人民站起來!這是我最深切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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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t │
│n. ( 名詞 noun ) │
│1. 【人】 精通法律的人,(尤指)羅馬法專家,民法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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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雅虎字典裡查出來的哦XD... 我其實很弱的... 還在練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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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gist 來自: 61.224.98.203 (03/0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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