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gerli (我不想當好人,但...)
看板comment
標題Re: [問題] 關於音樂深度種種
時間Tue Dec 20 18:51:04 2005
第三個問題:如果承認音樂確實存在客觀價值,那麼,音樂作
品有高下之分嗎?
這個問題其實很好回答,如果音樂沒有高下之分,那音樂史也
就無須也無法存在了。事實上,音樂史永遠會是人類研究音樂
的一個重要學門,而無論是誰,只要他用客觀的態度,來寫同
一個地區的音樂史,會標舉出來的名字,幾乎永遠會是同樣的
那一小撮,而忽略了其他百千萬人!
但是,所有的評論者必須在這裡注意一件事情:音樂的喜好,
多半來自於欣賞者和作品之間的情感互動,和價值無關!
所以,理論上,一位評論者必須能夠區分喜好和價值的不同。
成熟的評論者,必須能作出類似這樣的判斷:這首歌主觀上我
很喜歡,但是客觀上我知道這首歌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作品;
或者,我好討厭這首歌,但是作曲者的創意真好。
評論者更要能夠區分作品和欣賞者之間的差異,絕對不應該說
出類似這樣的話:只有腦殘國中生才會欣賞5x6x的歌。
請永遠記住,評論標的永遠是作品本身,再無其他!
〔續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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