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nessy1840 (XXX)
看板cohabitation
標題Re: [心得] 有的時候媽媽並不是為反對而反對
時間Sun Sep 13 04:09:04 2009
※ 引述《hyposoar (麻辣鴨血也太貴了吧)》之銘言:
: 我和男友目前住的地方是公寓改建成的小套房
: 看到這樣的情形
: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 我想起當初男友媽媽反對我們住在一起
: 至今我媽媽還不知道我與男友同住的事情
: 男友媽媽曾跟男友說過 不准男友把跟人同居的事告訴其他親戚
: 因為覺得這種事很丟臉
: 那時我很生氣
: 覺得我們又不是為了不正當的理由才同居
: 是因為兩人同樣居住在外地
: 想要互相照顧 省房租 且熟悉對方生活習慣才住在一起的
: 但看著室友媽媽哭的這麼傷心
: 現在我好像有點了解了
: 其實媽媽是為了我們好 才會反對同居
: 不管反對的理由是什麼
: 但我想媽媽一定是有他的考量
: 我決定要把與男友同住的事情告訴我媽
: 版上不管是得到父母同意 或是遭受反對的情侶們
: 我們都要加油
: 還有要知道 媽媽是為了我們好!!
作母親的當然會擔心女兒,
但是愛情的甜蜜會糊瞎眼,這個版上,有誰敢說同居人一定就是未來結婚的?
甚至嗤之以鼻不認為同居幹嘛一定要結婚?
是阿,同居幹嘛一定要結婚?身體是自己的,有自主權。...........
「我女兒被人睡過了」這句話任何一個母親都無法承受,尤其是她的心肝寶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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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7.86.34
※ 編輯: hennessy1840 來自: 114.137.86.34 (09/13 04:10)
1F:→ ShiningRuby:嫁出去的女兒不也是被人睡?要講難聽的話怎樣都能講. 09/13 08:53
2F:推 Marceau: 至少嫁出去的女兒是明媒正娶,不是被『睏免錢』 09/13 16:23
3F:→ Marceau: 住鄉下的,更能了解什麼叫人言可畏 09/13 16:23
4F:→ Marceau: 要同居,也是要重視父母的觀感 09/13 16:25
5F:推 stillfuck:大推Mar大大!!!!! 09/13 20:24
6F:→ ShiningRuby:所以還一定要收聘金,不然一樣是睏免錢,還是說結婚證書 09/14 08:19
7F:→ ShiningRuby:是睏免錢執照?就說了要講得難聽怎樣都可以講 09/14 08:19
8F:噓 AUchef:你要用這種18世紀的觀念對你的女兒我沒意見 09/14 14:37
9F:→ AUchef:但我不會對我女兒複誦那些迂腐蠢蛋說的屁話就是了 (呵欠) 09/14 14:40
10F:推 longloveyu:其實說迂腐,但也是不爭的事實QQ,例如我,我是搬進男友 09/14 15:49
11F:→ longloveyu:家,我們兩家橫跨中央山脈數百公里遠,在老家,除了家人知 09/14 15:49
12F:→ longloveyu:道我們同居,其他鄰居親戚我們都不會提到,沒必要提。 09/14 15:50
13F:→ longloveyu:(除了幾個年紀相仿的表哥表姐除外),但男朋友那,就比 09/14 15:50
14F:→ longloveyu:較沒顧慮,他們全家族都知道我的存在及同居的事實, 09/14 15:50
15F:→ longloveyu:現實點,男女還是有別的。 09/14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