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angtzu (提拉米柏拉)
看板ck62nd324
標題[公告] 四屆人社班版總版規
時間Thu Aug 26 10:45:27 2010
應松儒要求,我在這裡做一個板龜的總整理,
煩請大家過目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創版目的
第一條 本版之創立,旨在維繫建中第四屆人社班之同學。
第二節 版之歸屬
第二條 本版架設於批踢踢實業坊之下。
第三條 本版之規定,如與更高層之規定牴觸,以高層之規定為優先。
第三節 名詞定義
第四條 版主,為版主攔位所示之一至三人,為本版之第一級管理員。
第五條 版眾,為版主以外,其他於本版瀏覽之人。
第六條 成員,此處成員係指建國中學第四屆人社班之學生。
===============================第二章 權限====================================
第四節 版主
第七條 本版版主之遴選、連署、罷免,由批踢踢實業坊規定行之。
第八條 所有版主有權於討論後,刪除違反版規的文章。
第九條 版主如有瀆職情事,版眾得依規定連署後罷免之。
第五節 版眾及成員
第十條 本版之版眾,享有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
第十一條 本版之版眾,於發文時應注意文章預設內容之規定。
第十二條 本版之版眾,有連署罷免版主之權力。
第十三條 本版之成員,應於能力可及範圍內,積極參與版內事務。
===============================第三章 發文====================================
第六節 類別
第十四條 本版發文類別有下列七項,其發文原則逐項規定之:
一、創作,個人之創作,無論文字、影音創作皆屬之。
二、閒聊,不符合其餘六項所規定之文章屬之。
三、資訊,任何活動、考試、出版之資訊以及自我介紹等個人資訊,且活動內容
不符合[活動]類別規定者屬之。
四、轉載,非原創之作品,包含網址轉貼、文字複製(請註明出處)等。站內轉
錄者,因有固定之格式,故不在此限。
五、公告,為版主宣布重要事項使用,原則上不開放版眾使用,版眾得依規定以
[資訊]之形式轉知重要資訊。惟由版主委託代告知者不在此限。
六、推爆,此文類之發文目的為推爆(噓爆),因此除非顯違法令及預設文章
規定者,不另行處分。
七、活動,本區僅供本班所舉辦(或協辦)之活動使用,發文時應謹守文章預設
格式,違者版主將先行警告,如於警告後24小時內未加改善,版主得
予以刪除。
第十五條 本版之有四大類別,共十一項子類別,其收錄原則逐項規定之:
一、重要區:
1、「重要的公告」,收錄與本版之運作相關的重要公告(如:版內重大變
更、版規等)
2、「重要的資訊」,收錄經版主討論認定為重要資訊(如:事關版眾權益
、個人自我介紹)等文章。
二、記錄區:
1、「推爆文系列」,收錄已[推爆]文類中,已推爆(或噓爆)之文章。
2、「一些作品類」,內有各成員之姓名,凡[創作]類者,直接收錄,[轉載
]類者,經察實後,若確為本人創作,亦可收錄。
3、「經典的轉載」,[轉載]類中,如有三十篇以上之推文,直接收錄,或
逕行向版主申請,經版眾表決後亦可收錄,前者之規
定,惟惡意灌水無效。
4、「人社班點滴」,凡與人社班之歷程有關之圖文皆逕行收錄之。
三、活動區:
1、「活動公告欄」,[活動]類文,經察實為正式舉辦者,直接收錄。
2、「開會檢討區」,活動規劃時,如有會議記錄或其他有封存必要之文件
,應使用[資訊]類文,向版主報備後,得直接收錄。
3、「心得作業類」,凡與活動心得相關之文章,不分類別(除[閒聊]及[
推爆]外),逕行收錄之。
4、「沒圖沒真相」,與活動相關之照片,逕行收錄之。
四、其他區
1、「其他也精華」,不符合上列收錄標準者,得經由版眾連署表決
後收錄之。
第七節 發文規則
第十六條 於本版發文者,須對文章內容負全部之責任。
第十七條 本版嚴禁無意義之謾罵文章,如有需求者,煩請至黑特版。
第十八條 本版嚴禁轉貼情色連結。
第十九條 本版嚴禁惡意灌水。
第二十條 本版嚴禁無意義之空白文章([推爆]文如直接使用預設內容而無新內容者
不在此限)。
第二十一條 嚴禁於前一篇[推爆]文為被推爆(或噓爆)前加開推爆文。
第二十二條 禁止任意使用[公告]文。
第二十三條 禁止任意更動預設內容(上色、勘誤者不在此限)。
第八節 違規罰則
第二十三條 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版規者,文章刪除,並水桶七天。
第二十四條 違反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者,文章刪除,記點一次。記點三次者,水
三天。
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者,警告一次,警告後24小時內未改善,
文章刪除,記點零點五次。
第二十六條 惡意嚴重犯規者,罰則最高加至二分之一。
===============================第四章 修正====================================
第九節 版規修正
第二十七條 本版規由版主授權核可後實行,修正時異同。
第二十八條 版主交接時,新任版主得照會前任版主後,逕行更改,惟須遵照格式增
、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55.79
1F:推 rogerwu0721:辛苦了! 08/26 14:15
2F:推 michaelznsu:讚! 08/26 19:16
3F:推 royazor:推,讓原PO高興一下XDDDD沒有啦真的辛苦了 08/27 00:09
4F:→ juangtzu:科 超正式的你們說是否XD 08/27 22:44
5F:推 royazor:是! 08/27 23:19
6F:→ TheAvenGer:給箭頭 莊園薏好JJJJJ!!!! 09/17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