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lin (一隻好咩)
看板ck47th320
標題Re: [閒聊] 橫越美國
時間Mon Sep 1 22:24:20 2003
※ 引述《ccshan (善終結)》之銘言:
: 好久沒來這裡……
: 我不繳牌照稅、沒有橫越美國,抱歉也不能參加肇基的婚禮(祝福!
: 並且好奇宗教信仰與結婚年齡的關係),只是騎腳踏車從波士頓到
: 多倫多來回,其中扣除偷懶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共計騎 1200 公里。
: 從 8/11 到 8/29 之間走走停停,腳有碰到美國六州 (MA, RI, CT,
: NY, VT, NH) 與加拿大二省 (ON, PQ),現休養中。
: 早上九點,40 公里之後的尼加拉瀑布,比以前記得的好看。(:
單的全形半形標點符號分得很仔細呵.
關於全形括號裡的問題, 就基督教而言, 我想應該沒有關係.
我參加過的教會朋友婚禮中, 結婚年齡從 23 歲到 40 歲都有,
而且還算平均分佈 (不是常態分佈, 不過樣本空間大約只有 30 人).
但聖經上說: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
所以我們牧師鼓勵大家如果有好對象, 交往幾年就該結婚, 不要拖.
可能也因為牧師談了九年戀愛才結婚, 不希望大家也這麼辛苦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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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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