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ei (不許常上站~)
看板ck-talk
標題Re: 喔 上禮拜.
時間Tue Jan 18 23:20:45 2000
※ 引述《Octavianus (論我國夫妻財產制!)》之銘言:
: ※ 引述《Sadan (deppiuqe)》之銘言:
: : 幹講到這我就不爽,常常去會被他偷偷多加個幾塊蘿蔔
: : 多加當然很好啦m,不過都有算錢
: 幹,黑輪伯有這麼賤喔?
: 真應該叫警察來......
我覺得也沒必要這麼討厭他啦...
他年紀也不小了... 沒什麼專長所以只好賣賣黑輪...
又沒有什麼本錢所以只好躲警察擺小攤...
反正也只是偶爾跟他買一下黑輪滷味當點心...
他也不過靠那些東西賺大家幾十塊錢錢...
多算錢卻也有多給呀...
雖然有時候那多給是他自己多加的... 但我想沒必要叫警察來抓他啦...
我家鄰居有因為她先生負債的關係...
現在外頭大家也知道... 什麼東西都很貴... 店面更是貴得離譜...
所以那鄰居只好去擺攤子賣小吃...
有時候為了省工錢... 小孩下課也要去幫忙...
可是有一次警察伯伯一點都不留情地開她罰單...
她被開單後卻看不出生氣的樣子...
我瞧她那低頭落寞又無奈而失望的表情...
辛辛苦苦張羅了一天...
從推攤子出來到準備小菜... 站了一天煮麵切菜招呼客人... 弄到近午夜才開始收拾...
她失望無奈地說忙了一整天了不起淨賺兩千塊...
卻全都拿去換了警察開給她的那張紅單子...
其實想想... 她擺在騎樓下賣小吃... 也多少要付租金給內側的屋主...
要不是真的沒有錢... 她怎麼不去租個店面來經營生意?
那騎樓說真的並不會影響到其他行動的不方便...
可是就因為硬死死的法律條文讓她被開了罰單...
你要是問我... 她犯法了嗎? 沒錯... 她是真的犯了法...
可是真該罰嗎? 我卻不認為了...
我覺得法律在大部份情況下是要遵守... 該罰的就要罰是沒錯啦...
可是在一些些微的生活因素底下... 是不是該更重視人情味呢?
當然啦... 我也知道這是很難辦得到的...
因為該不該罰與人情味和法律範圍如何衡量是很難界定的...
可是看那小攤子被罰... 心中就會有點兒替她感到不平...
如今看看黑輪伯在建中附近擺小攤賣滷味...
說實在的... 我一點兒都不覺得他的攤販會影響交通與我們學生的行走...
他也不過是為了生活賺那一人幾十塊而累積起來的小錢罷了...
想想我那鄰居被罰的表情... 我就有點兒不希望黑輪伯被罰...
我一直覺得法律是規範社會的利具...
沒有法律那這社會將無法安和樂利地供大家生存...
可是有時候看看大家討論法律...
卻有些感覺好像在玩辯論比賽或是文字遊戲喔...
彼此在法律死板板的條文中抓對方的辮子...
感覺挺不舒服的...
不過話說回來... 沒有法律又萬萬不行...
內心感觸實在是有些矛盾...
呵呵... 似乎愈講愈離題...
小弟我文筆不好...
只是想到哪寫到哪兒罷了...
不多說了... 明天還要考惱人的工數了...
各位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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