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lanceo (發囉)
看板cat
標題[心得/抒發] 看完認養同意書,令人裹足不前
時間Mon Mar 28 12:19:51 2011
在去年三月,朋友撿到了一隻懷孕的流浪母貓
從沒養過貓的我們,收養了一隻小貓
一年多來,也被我們養的頭好壯壯
從長臉變成了圓臉,從彼此的陌生到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貓版也成為有空必來的版
幾個月來,覺得能力許可,空間也夠
於是開始認真的思考,收養第二隻貓
但往往看了認養同意書,就讓人裹足不前
為了保護送養人,以及這可能是所謂制式的認養同意書
在此就不公布網址,以下節錄幾點,令我很困擾的條約
1.未經送養人之同意,本人不得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
假設未來我們有了小孩,結果真的嚴重過敏
該清潔的,該注意的都沒用,又剛好有信任的朋友願意收養
如果送養人不同意,那這隻貓怎辦?
回到送養人手中?再交由不認識的人領養,這樣會比較好嗎?
2.當認養動物遺失時,本人需於事發後二小時內通知送養人。
若認養動物死亡,本人除須於事發後二小時內通知送養人,
並於火化前通知送養人經其同意方得火化,
且提供醫師相關醫療診斷證明及就醫紀錄予送養人,
同意送養人詢問醫院該貓死亡原因及醫療情形,若送養人提出疑義時,
認養人必須無條件配合提出解剖報告。
要解剖什麼的,我都可以同意
(雖然那"無條件"很礙眼,我怎麼知道我會不會遇到無理取鬧的送養人)
問題是,如果死亡,我可能都已經哭的死去活來,不知所措
還要兩小時內通知,而且還要經同意才能火化
如果不同意怎辦?我家也沒有院子草地可以埋葬啊
3.本人同意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內,接受送養人至少一次之住家拜訪,
以確認認養動物與本人之相處情況;
本人亦願接受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後
送養人不定期至認養家庭實地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若日後發現有未善盡照顧之責疑慮,送養人隨時得以帶回送養動物,不得異議。
什麼是未善盡照顧之責疑慮
標準在哪?
4.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並應無條件?付違約金五萬元給予送養人,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
致認養動物於傷或死亡者,本人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並應無條件另行?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如果有過失的話,我願意負起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但為什麼要付違約金五萬元!!
這真的很誇張,前面有一些含糊不清的條文
運氣不好遇到一個比較神經質的送養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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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看完一整個感覺,這不是認養同意書
這叫代養同意書
或許有人會說,不喜就不要跟他認養啊
啊不會啦,沒那麼嚴重啦,就是制式條約一切都好談 等等的
我只知道,這名字簽下去,是有法律效力的
只是單純的想認養一隻貓,卻因為這個,讓人裹足不前
同時也讓貓無形的失去了一個被認養的機會
我還是相信,虐貓的人是少數,大多數都還是愛貓人士
為了那少數訂定這樣子的條約,來規範跟挑選認養人
那我想請問的是,認養人又如何去判斷送養人呢?
我相信大多數的中途,都是品質保證的
但現在很多一般的送養民眾,也會拿這樣的同意書讓認養人簽
看來我還是睜大眼睛,看有沒有貓咪要跟著我回家
又或者該去跑收容所一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78.55
1F:→ tzueike:我一開始想認養的時候也是被契約書嚇到,最後認養一隻飼主 03/28 12:21
2F:→ tzueike:不要求這麼多的,雖然知道中途沒那麼多心力真的來盯人,但 03/28 12:22
3F:→ tzueike:一看到契約書我就會想到法律就會覺得很恐怖,我就縮了... 03/28 12:22
4F:→ tzueike:還好我的室友都養貓,玩他們家的就好XD第二隻...再說吧~ 03/28 12:22
5F:推 clickslither:不同意簽契約就不要從那邊認養啊,又不是強迫性的 03/28 12:23
6F:→ clickslither:真的推薦你到收容所去看看,那邊的貓比中途的需要幫助 03/28 12:23
7F:→ givenchy79:有時候覺得契約書一開始寫的很嚴肅 但都還是可以溝通 03/28 12:24
8F:→ tzueike:不過養貓新手真的都會被嚇到吧/_\想說要求好多好可怕這樣 03/28 12:25
9F:→ tzueike:也不是說覺得自己做不到什麼,就是會有種被嚇到的感覺 03/28 12:25
10F:推 MazdaIsamu:去收容所或路上找找浪貓比較妥,別因一隻貓而讓自己陷入 03/28 12:26
11F:→ givenchy79:對 我那時的契約書也寫的很嚴肅很圈叉 但後來也都沒來 03/28 12:26
12F:→ givenchy79:探望啊XDD 03/28 12:26
13F:→ MazdaIsamu:法律危機中,順便推原po有愛心^^ 03/28 12:26
14F:→ MazdaIsamu:現階段沒來找沒探望並不代表以後不會,簽了名就是有風險 03/28 12:27
15F:推 emilykilly:我覺得可以先跟送養人溝通聊天看他是怎麼樣的人再做決 03/28 12:27
16F:→ givenchy79:後來我想約送養人來看看我把貓養的多壯美 反而是他失 03/28 12:28
17F:→ givenchy79:聯找不到= =+ 03/28 12:28
18F:→ tzueike:我的送養人也失聯,他回澳門,我之前還寄貓咪照片給 03/28 12:28
19F:推 wild2001:法律不能溝通 更何況都是白紙黑字 你還簽名同意 除非... 03/28 12:28
20F:→ tzueike:他,結果信被擋回來...他大概信箱爆掉了(皺眉) 03/28 12:29
21F:→ emilykilly:定 畢竟這契約書是寫好之後有個範本大家都複製貼上... 03/28 12:29
22F:→ givenchy79:t大 他擋你了XD 03/28 12:29
23F:→ wild2001:除非與法律牴觸 不然器樂就是契約 是有效的 03/28 12:29
24F:→ emilykilly:醜話都要先說前面把後路封死 但雙方都認識瞭解對方之後 03/28 12:31
25F:→ emilykilly:要是真的不幸怎麼了 送養人也會站在認養人的立場想想的 03/28 12:32
26F:→ emilykilly:(囧 我是相信人性本善XD) 03/28 12:33
27F:推 elphie:條文還有討論空間 例如小動物不能養的時候 我簽的是還中途 03/28 12:37
28F:→ elphie:還有拜訪追蹤的問題 我遇到的反而是中途都不追蹤... 03/28 12:39
29F:→ ymtseng:我看到契約書訂到這種程度的中途都不想連絡 03/28 12:39
30F:推 waxer:沒有必要去簽這種不平等條約,如你所說,事後都會留下麻煩 03/28 12:44
31F:→ waxer:去收容所認養,路上撿,甚至用買的,都比這種安全 03/28 12:46
32F:→ waxer:白紙黑字的契約一簽下去,就不要妄想對方對""體諒""你 03/28 12:47
33F:推 crazybaby:推,對契約內容要很謹慎,不能接受千萬不要簽。 03/28 12:51
34F:→ crazybaby:= =千萬不要抱著對方會體諒會寬容你的心態簽.... 03/28 12:51
35F:→ crazybaby:因為人心隔肚皮,大家都要保護好自己(跟自己的貓) 03/28 12:52
36F:推 hahashin:去路上撿貓比較快!XD像我就撿到一隻極品XDDDDD 03/28 13:29
37F:推 sunnymeow:自己撿。 03/28 13:29
38F:→ meiyaya:如果要從收容所帶貓回家後記得要先隔離唷 03/28 13:34
39F:推 onsk:對切結書的條例有任何疑問,可以和送養人討論情況做修改 03/28 13:41
40F:→ onsk:真的不能接受就去收容所認養 03/28 13:42
41F:→ onsk:現今社會 多點防人之心還是比較好的,不管是送養人或認養人 03/28 13:43
42F:推 edwinn:契約裡很多是片面無效 真的有心無愧天地被告也不要怕...... 03/28 13:50
43F:推 edwinn:但是看到這種契約也是反應中途有某程問題?要不要攔上身? 03/28 13:54
44F:推 angeltalk:偷偷推~ 03/28 14:03
45F:→ rattan:我是一開始想認養中途貓看到那個契約嚇到(默 03/28 14:07
46F:→ rattan:後來還是慢慢的在貓版還有其他相關的認養網頁慢慢找 03/28 14:07
47F:推 Szmanda:有些中途是直接抓網路版的認養協議書,你可以試著溝通看看 03/28 14:08
48F:→ rattan:現在貓咪也養了一年多了0.0還比他前兩任的主人養更久 03/28 14:08
49F:→ ianlblt:我覺得契約書的內容可以討論啊~並不是這樣說死的~ 03/28 14:19
50F:→ ianlblt:我是用認養地圖上面的契約書~我也會在送養的時候跟認養者 03/28 14:19
51F:推 luxurleaf:很簡單咩...我覺得要看人,有些人覺得他一定會待那隻貓很 03/28 14:20
52F:→ ianlblt:討論~覺得不合理就不要~ 覺得要改就改 03/28 14:20
53F:→ luxurleaf:好,其實簽了對他也沒差(不過當然中途不要太神經質 03/28 14:20
54F:推 rattan:而且契約書上都還有一層"學生"的枷鎖限制.. 03/28 14:21
55F:→ luxurleaf:如果覺得養貓為何要搞得還要對另一個人負責?那收容所和 03/28 14:22
56F:→ rattan:我是學生~我很愛貓~但是看到契約書的內容很容易裹足不前 03/28 14:22
57F:→ luxurleaf:自己拐一隻回來真的比較適合你,畢竟契約呀...總是隱憂 03/28 14:23
58F:推 vanselo:我養貓只想對一隻貓負責 不想對另一個人負責0_0 03/28 14:23
59F:→ yuusnow:簡單來說,其實是這一份認養同意書是不平等的 03/28 14:30
60F:→ yuusnow:對認養人有多所限制或所謂的懲罰條款,但對送養人卻沒有 03/28 14:31
61F:→ yuusnow:相對的約束,比如隨時接受追蹤,難道半夜12點也要接受? 03/28 14:32
62F:→ yuusnow:原始的認養同意書是簡單的,也僅有約束幾點,沒有加上那些 03/28 14:32
63F:→ yuusnow:可怕且望之卻步的"罰則",其實我覺得,最大的問題並不是 03/28 14:34
64F:→ yuusnow:要簽認養同意書這一點,而是條款太不公平@@ 03/28 14:35
65F:→ yuusnow:我之前簽的那一份就很正常阿=__= 所以單純是這一份 03/28 14:35
66F:→ yuusnow:的問題,其實真的挺多中途是網路上抓一份來用,他自己也 03/28 14:36
67F:→ yuusnow:不清楚裡面的條款,只是覺得有簽有保庇~囧 03/28 14:36
68F:→ yuusnow:所以我覺得,想認養的人,其實可以自己找一份正常的認養 03/28 14:37
69F:→ yuusnow:同意書,拿出來簽給中途表示誠意,表達出並不是不想給中途 03/28 14:38
70F:→ yuusnow:跟貓咪一個保障,而是那一份同意書太恐怖~ 03/28 14:39
71F:推 sevenmoong:五萬塊那點 真的會聯想到不好的意圖... 03/28 14:58
72F:推 kisasei:防人之心不可無 沒事還是不要亂簽名的好 尤其是你已經很不 03/28 15:28
73F:→ kisasei:認同那份同意書的前提下 如果不是特別愛那隻貓 可以再找過 03/28 15:28
74F:→ kisasei:別的 收容所裡還有很多可憐的貓咪 也可以路邊撿.... 03/28 15:29
75F:→ pinpin7:針對第一點 如果沒有信心做到不離不棄解決因為人生變動而 03/28 16:10
76F:→ pinpin7:可能無法繼續養的問題(多少人棄貓都有一堆藉口) 那為何還 03/28 16:11
77F:→ pinpin7:要繼續領養 別人把貓交出去就是不希望領養人以各種藉口隨 03/28 16:12
78F:→ pinpin7:意處置或轉手貓咪啊 至於第二點 請參考跳跳虎事件 03/28 16:14
79F:推 linetzu:我兩隻貓都是路邊撿來的,準備好了,他們就送上門:p 03/28 17:23
80F:→ diesss:這是雙務契約,但好笑的是你的義務還不完 03/28 17:44
81F:→ diesss:之前在某論壇有個律師嗆得可大聲了 03/28 17:44
82F:→ diesss:一副你們這些人都不懂 03/28 17:45
83F:→ diesss:我連回都懶得回. 隨便請她回覆一下此物之贈與返還的十萬是 03/28 17:46
84F:→ diesss:怎計算出來的? 比例原則是大便嗎 03/28 17:47
85F:→ diesss:就在那兒顧左右言它,說法官不會真的判十萬啦 03/28 17:47
86F:→ diesss:笑話極了,雙務契約講得這麼大聲,比例原則就唉呀唉呀帶過 03/28 17:49
87F:推 kkkristy:我一開始也先找網路認養但是合約書內容真的令人卻步... 03/28 18:00
88F:→ kkkristy:後來是去收容所認養了第一隻貓:) 收容所有很多可愛&不可 03/28 18:01
89F:→ kkkristy:愛的大小貓咪等著大家喔~ 03/28 18:02
90F:推 yamapudding:我是養貓新手,也是想去認養貓,但在看到認養契約之後 03/28 18:21
91F:→ yamapudding:也是被嚇到,後來還好在路上撿到現在的寶貝~現在很快 03/28 18:22
92F:→ yamapudding:樂呢! 03/28 18:22
93F:推 keeplovingu:去路邊憑緣份撿簡單得多了 03/28 20:57
94F:推 linsy415:2小時內聯絡真的有點強人所難,萬一中途手機關機聯絡不上 03/28 21:33
95F:推 linsy415:第四條也真的對認養人很不公平。 03/28 21:39
96F:推 chenyoyo:第一點很正常,本來養貓前就要考慮清楚 03/29 01:22
97F:→ chenyoyo:第二點會不會管太多了,還限定二小時哩,貓咪不見光找貓 03/29 01:23
98F:→ chenyoyo:都來不及了,哪還記得什麼二小時阿,慢一秒就要提告嗎? 03/29 01:24
99F:→ chenyoyo:第三點第四點...要是我會簽的話我大概有病吧..還真的是在 03/29 01:25
100F:→ chenyoyo:幫人代養勒 03/29 01:25
101F:推 Ruthcat:這種東西完全不能簽,簽了真的是被虐狂(連要幫修都很難) 03/29 02:18
102F:推 linsy415:若認養不到一年就死,可以懷疑認養人有疏失, 03/29 02:23
103F:→ linsy415:若是認養十年後才死,還得要聯絡原送養人才能火化? 03/29 02:23
104F:推 neofire:中途又不是醫生,領養兩個禮拜貓瘟死了,找誰? 03/29 07:54
105F:→ neofire:去收容所or路邊公園停車場就好了,中途就是不想送貓才會定 03/29 07:56
106F:→ neofire:那麼嚴苛的條件,那就成全他們吧。收容所那麼多可愛的貓需 03/29 07:57
107F:→ neofire:要立即性的幫忙,誰還有空去理那些怪怪的中途? 03/29 07:58
108F:→ neofire:定契約?風吹草動就賠五萬,那伙食費100%送養人要完全出啊 03/29 08:00
109F:→ neofire:看病,各種生活費用送養人都要出啊 03/29 08:01
110F:→ neofire:定這種契約....你是在挑戰民庭的法官嗎? 03/29 08:03
111F:→ likecandy:事實上在路上撿也很容易 03/29 13:08
112F:推 LuciusMalfoy:所以我都不簽啊 也不讓人影印我證件 太囉嗦的送養人 03/30 11:06
113F:→ LuciusMalfoy:真的會讓人卻步 就算他不實行 簽了總是要負責 03/30 11:06
114F:→ LuciusMalfoy:不過也很多不用簽的送養 跟收容所喔!去收容所看看吧 03/30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