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0417 (一個人)
看板car-pool
標題[回應] pdw115 事件
時間Mon Sep 3 19:07:11 2007
我看了一下PO文的時間
那時我並不是他的女朋友也不認識他
我也不知道這件事情
所以對於這件事 我不做任何評論
只是有些疑問
1.這麼久之前所發生的事情 為什麼現在才PO文呢?
2.這件事和我的關聯何在? 就只因為我是他女友
3.我犯了什麼錯了嗎? 你們評什麼公開我的無名
4.到我的無名說一些不好聽的話 還批評我
若你覺得這麼做是對的 為何不敢留下名子
*以為這樣很正義 但是你們這樣做就對嗎?
隨便公開別人的資料 更何況我並不是當事人
*請不要騷擾我
*麻煩請當事人們自己解決
這件事跟我和版友們都沒有關係
你們可以為當事者打抱不平
但請不要過當
-語氣不當 請包容 但這是理所當然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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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59.146
1F:推 guato: (拉椅子) 09/03 19:08
2F:推 redaapple:等等 沒有很久吧? 八月二十七號耶 09/03 19:15
3F:推 ch0417:搭乘時間是2006年 09/03 19:18
4F:推 starlin2:同情...不過我很好奇,這種人怎麼還交的到女朋友....唉.. 09/03 20:17
5F:推 kybody:2007/08/26的水球紀錄~ 09/03 22:58
6F:推 narcissusli:那種人應該強制治療了吧,早晚會有更多受害者出現! 09/04 00:31
7F:推 Joeng:我只能勸妳快點離開這種人..有女友了還這樣 09/04 01:40
8F:推 kdy:有一種受害者轉而袒護加害者的病.... 09/04 04:18
9F:推 narcissusli: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09/04 14:16
10F:→ narcissusli:什麼叫做有女友了還這樣?沒有女友也不能這樣! 09/04 14:16
11F:推 Nicholas218:樓上帳號取的好,是希臘神話裡的一個美男子 09/04 22:43
12F:→ Nicholas218:最後因為自戀而溺死在湖裡...... 09/04 22:46
13F:推 yanziashin:2006年是他以前PO的資料 我會PO那樣主要是內容 09/06 01:24
14F:→ blueqoo:這篇不錯 借轉錄 感謝 09/10 14:12
15F:推 rivercrest:你都不知道你男友背你做了啥事嗎 真可憐 =.= 09/18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