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uling (哈哈)
看板car-pool
標題Re: [爭議] 互相彼此的尊重!
時間Wed Feb 15 23:27:17 2006
: 去查了一下 原來這位仁兄只找女乘客.....
造成原PO有這樣的誤解,我想應該是我以前的推文讓大家產生誤會
同時對beboy123這位優良駕駛很抱歉
事情是這樣的,在去年十月我曾經有搭過beboy123這位駕駛的車
是一個很愉快的共乘經驗
當時應我的要求
beboy123也就幫我找了一位女生一起共乘回南部
可能是由於上次愉快的經驗,所以這回beboy123也讓我共乘回南部
同時再找一位女生和我一起作伴
或許beboy123未回信給其他有意願的網友是有失周慮
但是他絕對不是大色狼
因為在第一次共乘中的談話,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
所以希望大家在這一點不要誤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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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95.194
1F:推 melodyangel:大家不是誤會他只挑女乘客,而是"回信" 02/16 00:09
2F:→ melodyangel:為何好像大家都不太懂原PO想表達的意思咧... 02/16 00:09
3F:推 ojh:載男生載女生載貓載狗載豬都沒差…重點是答應別人的事要做到 02/16 00:36
4F:→ ojh:答應的事有困難無法達成 主動告知是基本的禮貌 02/16 00:37
5F:推 ringfan:樓上...beboy123好像並沒有答應原po耶^^" 02/16 01:19
6F:推 alen0110:原PO爭執的是:原PO寄了信,對方是否願意共乘,基於禮貌 02/16 01:21
7F:推 alen0110:都希望對方可以回信告知阿。沒有限於要答應才要求回信... 02/16 01:23
8F:推 ringfan:我懂原po的意思啦,只是beboy123的確不是答應了沒做到,而 02/16 02:18
9F:→ ringfan:是沒有回信,我想討論的方向應該要弄清楚比較好:) 02/16 02:18
10F:推 ojh:嗯…抱歉,可能是我年紀大了比較固執… 02/16 11:41
11F:→ ojh:對我來說,我一旦發了徵文,就已經是"答應"符合條件的報名者了 02/16 11:42
12F:推 ojh:否則請再發文中注明 沒回信的"預設值"是拒絕… 02/16 11:49
13F:推 dreamzen:知道你有男友跟他是不是色狼有什麼關聯? 02/16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