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936649477 ()
看板car
標題Re: [閒聊] 路人砸車亮刀 駕駛飛踢遭訴 檢:大可閃開
時間Sun Aug 16 11:35:44 2026
由於只有鴨王出來發聲,聽單方面說法可能不夠準確
我們可以看看起訴書狀是怎麼寫的
根據TVBS的新聞畫面,余記鴨王自己秀出來的犯罪事實:
XXX(被告,下稱余記鴨王)於民國114年1月12日下午5時17分許,駕駛車牌號碼△△△號自
用小客車(下稱本案車輛)行經臺北市北投區水源路及中和街交岔路口,右轉欲往中和街行
駛時,
眼角餘光看見OOO(告訴人,下稱小刀哥)與另外2名友人站在右側道路上,且小刀哥
有揮舞手臂之動作,誤以為小刀哥朝本案車輛丟擲物品,遂暫停下車查看。余記鴨王自駕
駛座走到本案車輛後側之後,
質問小刀哥為何砸車,隨即基於傷害之犯意,徒手推小刀哥
之胸部1下,致A重心不穩向後踉蹌,
余記鴨王又向前逼近小刀哥,然為小刀哥之友人阻勸
,
小刀哥不滿遭推,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自牛仔褲口袋拿出雖身攜帶掛在鑰匙串
上之折疊刀1把,朝駕駛揮舞,使余記鴨王心生畏懼,後退閃避。嗣余記鴨王承前同一傷
害之犯意,上前接續以腳踢小刀哥之腹部2下,XXXOOO逼近(被碼掉),持折疊刀朝前揮動
攻擊,然因重心不穩,跌倒在地,余記鴨王見狀復以腳踢小刀哥之身體右側1下,並拉住
小刀哥之外套後側,將小刀哥面朝下壓倒在地,小刀哥掙扎起身,余記鴨王接續以右腳踢
小刀哥之腹部1下,
小刀哥受有右側頭顳部擦傷(1公分X1.5公分)、右側頭顳浮腫(6公分x4
公分),左臉擦傷......
。。。。。。
旁攔阻告訴人OOO(小刀哥),
被告XXX(余記鴨王)見告訴人拿出折疊刀,大可退避或離去,
卻捨此不為,上前逼近並以腳踢告訴人,於告訴人因重心不穩跌倒後,又繼續以腳踢倒
臥在地之告訴人,甚至進一步抓住告訴人之外套,將告訴人面朝下壓倒在地,被告前述
所為已難謂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所為必要排除之行為,足認被告主觀上具有傷害之犯意,
依前開說明,自無主張防衛權之餘地,被告前揭所辯,顯係卸責之詞,難堪採信,其犯
嫌應堪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41.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car/M.1786851347.A.F21.html
1F:推 sammy98 : 車板:法律問題 去專板 08/16 11:43
2F:推 sammy98 : 車板:CC落下神壇 豐田Nokia化 只有台灣人買 08/16 11:45
3F:推 maniaque : 我那些條列,就是基於起訴書條列出來方便版友閱讀的 08/16 14:30
4F:→ maniaque : 而且也配合新聞影片(車後鏡頭+路口監視器) 08/16 14:30
5F:→ maniaque : 比對過起訴書的,真不知道那些在我文章底下噓的人 08/16 14:31
6F:→ maniaque : 到底是沒長眼睛還是沒帶腦子,只看一造剪輯過的 08/16 14:31
7F:→ maniaque : 片段,被帶了風向還在那邊滿滿自得,真是有趣 08/16 14:32
8F:→ maniaque : 卻完全沒想過,鴨王可是戰鬥高手,高手啊 08/16 14:34
9F:→ maniaque : 他的動作都完全符合街頭戰鬥的行為模式 08/16 14:34
10F:→ maniaque : 跟一般只會嗆聲的8+9完全不是同一個量級 08/16 14:35
11F:→ maniaque : 猛推開了人,對方掏出小瑞士刀,先後退確認全貌 08/16 14:37
12F:→ maniaque : 優先用腳踢擊,拉扯衣服轉倒,趁對手未起身前 08/16 14:38
13F:→ maniaque : 再補上一踢,說看看,誰看過路邊打架這麼施滑歷練的 08/16 14:39
14F:→ maniaque : 一般中年猴子只會掄起拳頭漫無方向的捶過去而已 08/16 14:47
15F:→ maniaque : 鴨王最好祈禱判刑前不要讓法院知道自己的拳擊手身份 08/16 14:48
16F:→ maniaque : 畢竟法院對於武術高手蓄意傷人量刑會偏重 08/16 14:49
應該是言詞辯論終結了才拿出來講,這種事估計罰罰錢就沒事了,被告應該也不會上訴了
就怕這還只是一審,檢察官看到新聞不爽,上訴二審加重求刑
這新聞不只檢察官,法官也被波及遭輿論撻伐,要真的打二審恐怕對鴨王不利
17F:推 berryc : 揮刀前的攻擊是蓄意傷害, 揮刀後被壓在地上踹是正當 08/16 17:08
18F:→ berryc : 防衛 08/16 17:08
19F:→ maniaque : 就像威龍闖天關前面,陳祥富兒子打死張彪的兒子 08/16 17:39
20F:→ maniaque : 宋士傑教陳祥富先去告官,說是張彪兒子張小四把 08/16 17:42
21F:→ maniaque : 陳祥富兒子的指甲打斷了 08/16 17:42
22F:→ maniaque : 所以張小四才是打人的一方..... 08/16 17:44
23F:→ maniaque : 30幾年前的電影,現在看來,還滿符合這一次事件,對吧 08/16 17:45
※ 編輯: f0936649477 (124.218.41.188 臺灣), 08/16/2026 18:38:19
24F:噓 bilibala : 補充的臆測言論就免了,司法會一下死一下活就是這種 08/17 07:08
25F:→ bilibala : 垃圾言論太多。 08/17 07:09
26F:→ bilibala : 鴨肉店老闆自己先攻擊別人就別再扯什麼正當防衛了 08/17 07:12
27F:噓 kira925 : 兩邊應該都沒有辦法主張正當防衛 08/17 09:04
28F:推 roc074 : 沒錯,就是兩個xx互相叫囂而已。正當防衛個屁。 08/17 09:31
29F:→ maniaque : 笑,換個說法,你在路邊跟朋友吃燒烤,突然一個190體重 08/17 09:35
30F:→ maniaque : 150kg 的半甲8+9走過來,大聲質問你為何國罵他還丟 08/17 09:35
31F:→ maniaque : 空瓶,然後大力推你一大力讓你退了好幾公尺差點跌倒 08/17 09:36
32F:→ maniaque : 你為了自保,拿起旁邊餐桌的牛排刀 08/17 09:36
33F:→ maniaque : 因為這個拿刀自保行為,反而成為你攻擊對方的??笑話 08/17 09:37
34F:→ maniaque : 自己換個角度,站在路邊那三位路人角度去看事情吧 08/17 09:37
35F:→ maniaque : 再者,根據現有刑法,現行犯人人可逮捕,就算刺破輪胎 08/17 09:38
36F:→ maniaque : 主張為了攔阻現行犯離開犯罪現場,也不見得不被接受 08/17 09:38
37F:→ maniaque : 今天社會上那麼多件人在路邊聊天還是吃食,就被莫名 08/17 09:39
38F:→ maniaque : 奇妙栽了無端理由,痛下毒手的新聞,是少見嗎??? 08/17 09:40
39F:→ maniaque : 腦子不是裝飾品,那些支持鴨王的,自己多想想吧 08/17 09:41
40F:→ maniaque : 自己想想,哪天自己遭遇一樣事情,然後兇手還招開記者 08/17 09:41
41F:→ maniaque : 會,哭著說他的下手只是 正當防衛 ,你會怎想呢??? 08/17 09:42
42F:→ maniaque : 還是要等你的小孩被人家無端打到癱瘓住醫院,你才會 08/17 09:46
43F:→ maniaque : 體會到這種盲目支持毫無價值??? 08/17 09:47
44F:→ maniaque : 然後滑看手機結果是對方還指責你兒子的責任 08/17 09:48
45F:→ maniaque : 當你在你小孩病床旁,看到這記者會新聞,搞不好氣到 08/17 09:51
46F:→ maniaque : 中風吧 08/17 09:51
47F:推 Snack : 不要瞎掰好嗎?笑。 08/20 14:39